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对村集体是没有资格对村民的土地进行征收的,具有征地资格的是政府。
目前,我国只规定了五级政府,即:国、省、市、县、乡。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其并非以及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的征收审批只集中在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其他级人民政府是无权批地的。征收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土地,由国务院批准;征收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一)征地的批准程序(以大型建设项目为例)
1、建设项目依法经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
2、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
3、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审查后拟订征收土地等方案。
4、经市、县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
5、征收土地等方案依法由国务院或者省政府批准。
(二)征地的实施程序
1、发布征地公告
(1)发布机关:市县政府。
(2)发布范围: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
(3)公告内容: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
(4)发布后果: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2、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1)登记机关:征地公告指定的政府地政部门。
(2)登记申请人: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
(3)登记期限:征地公告规定的期限。
《征收土地公告办法》
第八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本集体经济组织被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
(二)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三)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四)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
(五)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
(六)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
相信大家看了上面的介绍多多少少也应该知道,村集体是没有权利和资格对村民的土地进行征收的,是属于违法行为的,具有征地资格的只有政府,其他人和组织都没有资格。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有关村集体可以征用村民的地吗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