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纠纷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1-04-19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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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农村大多数人家都有属于自家的土地,这也是属于个人财产的部分,因此土地使用权也与自身权益紧密相连,免不了出现一些纠纷矛盾,因此国家出台了有关土地使用权的相关法规维护大家的合法权益,今天找法网就为大家整理了土地使用权纠纷有哪些的相关内容。

    一、土地使用权纠纷有哪些

  1、土改、合作化时留下来的土地权属未定,地界无明显的标志或土地证上规定得不够明确。

  2、公社化时期体制调整,新划地界不清或调整不合理,协议书订得不明确。

  3、因过去无偿占有或平调而变动的土地。

  4、因历年集体搞水利建设、平整土地造成地界变更,土地原有状况或新队之间归并,原有田界铲除,无原始记载,现在恢复乡村原建制无历史依据可查考的土地。

  5、因行政区划变更,原社队之间、社队与国有土地之间因插花地互越地界以致地界不清的土地。

  6、因移民开荒,侵占他队的荒山、荒坡、荒地和原权属不清的公共土地。

  7、因其他各种历史原因遗留下来的土地瓜葛问题。

  8、因土地的征用、承包等引起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变更而产生的权属争议等。

  9、乡镇集体企业建设用地,由于过去没有具体规定,需要重新给予核定。

  10、乡村公共事业或公益事业占有的土地,过去没有给过补偿,群众后来提出要补偿等问题。

  11、1950年无偿划拨的荒山、荒坡、荒地等,当时未计算面积,并无规定地界,几经变迁,从而引起地权、地界的争议。

  12、有的单位征用土地的证据遗失,无据可查,从而引起的土地争议。

  13、农民使用的宅基地,因地界不清,从而引起的土地争议及城镇个人因地界不清引起的土地权属争议。

  14、企业与企业之间因土地权属不清引起的土地属争议。

      土地使用权纠纷有哪些      

  二、土地使用权纠纷如何解决

  依照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规定:

  1、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先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2、土地争议双方协商不成的,由当地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进行调解,签订权属地界协议书。

  3、协商、调解不成的,按《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规定:全民所有制单位之间、集体所有制单位之间、全民所有制单位和集体所有制单位之间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由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做出处理决定。如属个人之间、个人与全民所有制单位和集体所有制单位之间的土地使用权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区、县级人民政府做出处理决定。

  4、发生严重的侵犯行为,引起重大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事故,触犯法律的可直接由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处理。

  5、跨越县、市、省级行政管辖区的土地权属争议,各由其上一级人民政府处理。这类纠纷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的,由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政府或国务院的土地管理机关组织有关部门临时组成仲裁委员会进行调解和裁决,并经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批准执行。

  6、地方单位或个人与驻军发生的土地权属纠纷,由县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如当事人双方的土地跨县、市、省的,参照上述规定处理。

  7、当事人对有关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规定,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但土地所有权争议解决之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现状,不得破坏地上附着物。

  三、争议双方需提供哪些资料

  争议双方当事人需要提供有关证据材料,供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调查处理争议案件时进行审查。提供资料有:

  1、人民政府颁发的确定土地权属的凭证;

  2、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批准征收、划拨、出让或者以其他方式批准使用土地的文件;

  3、争议双方当事人依法达成的书面协议;

  4、人民政府或者司法机关处理争议的文件或者附图;

  5、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土地使用权纠纷有哪些的相关内容。在使用土地时难免会存在一些矛盾纠纷,建议大家切勿冲动行事,让问题越来越大,需要从容冷静面对,采取合理合法的手段解决,先谈判,谈判无效就可以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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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类别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分划拨和出让。划拨土地需缴纳费用,适用于公益事业等;出让土地需支付出让金,适用于商业开发。改变土地用途需审批,确保合法使用。
土地确权是哪些?土地确权纠纷怎么处理
土地确权需要以下内容: 1. 该土地不存在权属争议或者争议已经解决; 2. 具有相关证据证明确权人对该土地具有所有权和使用权; 3. 向有权的人民政府申请确权。 当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发生争议时,应由当事人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应由人民政府处理。具体处理方式根据争议双方的主体不同而有所区别: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则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若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土地使用权规定有哪些?
关于土地使用权的法律规定是:土地使用权是权利人依照法定程序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依法登记的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凭借土地使用证对相应的土地享有一定的用益物权。 1. 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 2. 土地登记资料可以公开查询。 3.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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