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款是否可以继承?

更新时间:2019-07-28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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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农村宅基地房屋的动迁补偿一般分为房屋补偿和宅基地使用权补偿。地上物的补偿,应当归属房屋权利人。房屋原权利人已经死亡的,动迁补偿款可依继承关系进行处理。宅基地使用权补偿款的分割,容易产生争议,特别是非集体经济组织的继承人往往基于继承关系而主张宅基地使
农村宅基地房屋的动迁补偿一般分为房屋补偿和宅基地使用权补偿。地上物的补偿,应当归属房屋权利人。房屋原权利人已经死亡的,动迁补偿款可依继承关系进行处理。 宅基地使用权补偿款的分割,容易产生争议,特别是非集体经济组织的继承人往往基于继承关系而主张宅基地使

农村宅基地房屋的动迁补偿一般分为房屋补偿和宅基地使用权补偿。地上物的补偿,应当归属房屋权利人。房屋原权利人已经死亡的,动迁补偿款可依继承关系进行处理。

宅基地使用权补偿款的分割,容易产生争议,特别是非集体经济组织的继承人往往基于继承关系而主张宅基地使用权,进而提出分割相应补偿款。鉴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很强的身份属性,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无偿提供给本集体成员享有的,并且按户计算。当一户出现人口减少,宅基地仍是由一户中剩余的成员共同使用,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款则由该户剩余的成员共同所有。

若该户已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虽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但在他处已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该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款一般由该户房屋原权利人的继承人取得,但集体经济组织明确表示反对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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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吗
对于农村房屋继承,如果房屋是父母的唯一遗产,将按照法定继承程序进行。如果存在遗嘱,则按照遗嘱来进行继承。在继承人之间没有争议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协商来解决问题。一旦出现争议,建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作出公正判决。
农村耕地使用权是否可以继承
父母的土地的继承情况如下: 1. 承包期内,若家庭某个或部分成员去世,由于承包方(即整个家庭)仍然存在,土地承包经营权不会发生继承。去世成员在承包时分配的土地份额将由家庭内部其他成员继续承包。无论老人和子女是否分户,土地确权应归其儿女所有,前提是子女必须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2. 若作为承包一方的农户整体消亡,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将随之消失,发包方会收回该农户的承包地。 3. 假设耕地允许继承,且继承人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则他将获得两份承包地。 4. 若承包方的继承人非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则不会享有承包继承权。若强行继承,可能会损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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