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集体连续使用其他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经过一定时间后所有权能
更新时间:2019-07-28 19:5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解答】依照《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农民集体连续使用其他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已满20年的,应视为现使用者所有;连续使用不满20年的,或者虽满20年仅在20年期满之前曾向现使用者或者有关部门提出归还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具体情况
【解答】 依照《确定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农民集体连续使用
其他农民集体所有的
土地已满20年的,应视为现使用者所有;连续使用不满20年的,或者虽满20年仅在20年期满之前曾向现使用者或者有关部门提出归还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具体情况
【解答】
依照《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农民集体连续使用其他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已满20年的,应视为现使用者所有;连续使用不满20年的,或者虽满20年仅在20年期满之前曾向现使用者或者有关部门提出归还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土地所有权。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土地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