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品房预售条件

更新时间:2019-08-11 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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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4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应符合下列条件:(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使用权未经抵押。(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地产开发商如果违反城市规划自建商品房并将其预售,真正受到损失的将会是善意购买人。(3

  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4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应符合下列条件: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使用权未经抵押。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地产开发商如果违反城市规划自建商品房并将其预售,真正受到损失的将会是善意购买人。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开发商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应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时间。

  (4)已经同金融机构签订预售款监管协议。

  (5)已经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向境外预售商品房的,应当同时取得向境外销售的批准文件。

  首先要看你选择的房子的开发商和销售商有无齐全的“五证”、“二书”,这是法律对销售方的基本要求。“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二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五证”中最重要的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两者表明所购房屋属合法交易范畴。《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的预售范围为本项目可销售楼盘,购房者务必看清购买楼层是否在预售范围内。

  “两书”可以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补充约定,并且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房人提供的对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和保证文件。

  还要看你签订的合同是否是房管部门统一制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如果是正规的开发商(销售商)的话,你可以在当地房管部门的信息公布网站上查询你所购买的商品房有无在网上备案,如果单纯的购房合同被人拿走应该是没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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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一下商品房买卖要具备哪些条件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商品房预售的条件,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哪些条件,要具备什么?
商品房预售的条件: 1. 已经全部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且土地使用权未经抵押。 2. 持有建设工程许可证。 3. 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开发商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应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四分之一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时间。 4. 同金融机构已经签订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 5. 已经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向境外预售商品房的,应当同时取得向境外销售的批准文件。 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 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 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 按提供的预售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4. 已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律师解答动态
叶斌律师
叶斌律师
1分钟前
您好!请问您需要咨询什么刑事案件问题?我会尽快为您解答。
叶斌律师
叶斌律师
1分钟前
可以,离职后仍有权索要应得工资,建议尽快申请劳动仲裁。
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对方进行民事赔偿。另外,可以坚持要求追究对方刑事责任。
你好,是有法律问题需要帮助和分析
耿正义律师
耿正义律师
13分钟前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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