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保修期的保修责任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1-01-16 17:53
找法网官方整理
问题相似?直接咨询律师 >
导读:
对建筑工程的质量是大家关心的问题,工程在完工之后一般是要请相关的部门来进行验收,而工程质量在完工之后也是有一定的保修期在保修期内相关的部门要承担保修责任,那么工程质量保修期的保修责任有哪些?下面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

  一、工程质量保修期的保修责任有哪些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3条规定:“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建筑法》第80条规定:“在建筑物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因建筑工程质量不合格受到损害的,有权向责任者要求赔偿。”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4条规定:“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第13条规定:“保修费用由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由此可知,建设工程质量责任承担,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即,工程质量责任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因此,保修责任与工程质量责任是两种不同的责任。准确地说,保修责任是施工人对已交付使用的建设工程的一项保修义务。建设工程在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内发生质量问题的,即使非因施工原因产生的质量问题,施工人也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否则就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是,施工单位负有保修责任并不意味着承担建设工程的质量缺陷责任。对于在建设工程保修期间出现的质量问题,虽由施工单位负责保修,但维修所发生的费用应当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负担。

工程质量保修期的保修责任有哪些

  二、保修期间的责任划分怎么确定

  实务中,对于保修期间的质量责任划分和损失承担原则根据以下情形确定:

  (1)施工单位未按国家有关工程建设规范、标准和设计要求施工,造成质量缺陷的,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属于勘察、设计方面的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由施工单位负责返修,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建设单位可向勘察、设计单位追偿。

  (3)因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质量不合格引起的质量缺陷,属于施工单位负责采购的,由施工单位承担民事责任;属于建设单位负责采购的,但施工单位提出异议而建设单位坚持使用的,由建设单位承担民事责任,如果施工单位没有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仍然使用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共同承担责任。

  (4)因建设单位或者建筑物所有人使用不当造成的质量缺陷,由建设单位或者建筑物所有人自行负责。

  (5)因自然事故、社会条件等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事故,由建筑物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承担责任。

  (6)对发包人提出的违反法律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要求,承包人不予拒绝而进行施工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共同承担责任。

  三、工程质量的基本原则

  1、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项目监理机构在进行投资、进度、质量三大目标控制时,在处理三者关系时,应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在工程建设中自始至终把”质量第一“作为对工程质量控制的基本原则。

  2、坚持以人为核心的原则。在工程质量控制中,要以人为核心,重点控制人的素质和人的行为,充分发挥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以人的工作质量保证工程质量。

  3、坚持以预防为主的原则。要重点做好质量的事先控制和事中控制,以预防为主,加强过程和中间产品的质量检查和控制。

  4、以合同为依据,坚持质量标准的原则。质量标准是评价产品质量的尺度,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要求,应通过质量检验并与质量标准对照。

  以上就是关于工程质量保修期的保修责任有哪些的相关介绍,对于工程质量的保修,要根据相关政策和制度,如果符合保修期限的话,要提供属于自己的责任,这样才能够保证工程质量,对此有不明白的可以咨询一下找法网的律师。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律师解答动态
你好!有人用你的不雅视频威胁你,你可以先警告他,如还威胁你,可以报警处理。
为啥要写妈妈和女儿名字?当然可以,问题是你自己不介意吗?
您好,已查悉您的问题,具体情况来电沟通!
您好,已查悉您的问题,具体情况来电沟通!
你好,这个的话处理方法可以找平台
现在有什么诉求和争议,说一下
我也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