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

更新时间:2022-05-10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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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包括了管理不到位、生产环境的变化、生产机械的故障、人为的疏忽大意等。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是指发生在建筑施工生产活动中,违背作业人员的意志、失去对其控制,导致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事件,一般发生在施工现场,有一定的危害性。

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

  一、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

  (一)人的不安全行为。

  人的不安全思想对人的不安全行为起着决定性作用。人的不安全行为是指施工人员在作业活动过程中,违背心理特征,违反劳动纪律、操作规程和施工方法等所表现出来的具有危险性的非正常行为。人的不安全行为来源于人的不安全思想、错误判断、错误推测以及意外的动作。包括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工序作业前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项目部对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走过场,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岗位技能低下、施工经验缺失、操作违章、冒险盲干,安全员责任心不强疏于管理,未能发现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并消除。概括起来,能引起或可能引起安全事故发生的人的一切行为都是不安全行为。人是事故的肇事者,同时也是事故的受害者。预防事故的发生应首先预防人的不安全行为。

  (二)物的不安全状态。

  在建筑施工生产过程中能发挥一定作用的机械、物料、生产对象以及其他生产要素统称为物。物都具有一定的形状和不同性质的能量,在形状受到改变或能量意外释放时,有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由于物的能量可能释放或物的形状、位臵可能改变而引起事故的状态,称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一切能引起或可能引起事故的物的状态都是物的不安全状态。在建筑施工生产过程中,物的不安全状态极易出现,而且所有的物的不安全状态,都与人的不安全行为有关。在物的不安全状态背后,往往隐藏着人的不安全行为或人的决策失误。物的不安全状态反映了物的自身特性,也反映了人的素质和决策水平。就建筑施工而言,物的不安全状态主要有:建筑材料有缺陷,施工机械带“病”工作,重大危险源未能识别,物没有必要的防护措施,相关设施的安全度不够,诸如汽油、油漆、松香水等危险品。预防事故的发生应预防物的不安全状态。

  (三)管理上存在缺陷。

  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制度不健全,安全责任不落实。施工现场管理混乱,不按建设程序施工,违背操作规程作业。专职安全员不在岗或他人冒名顶替,分部分项工程作业前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审批手续不全。施工企业安全资金不到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现场施工员重质量、轻安全。施工人员无证上岗、跨岗作业,监理人员不履行监理安全职责,巡视、检查、旁站不力,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或问题不跟踪不复查。建设单位项目代表盲目指挥,干扰施工企业施工,干扰监理单位监理,重抓进度轻讲安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未能很好地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对建筑市场施工企业的安全准入把关不严,对监理企业安全失职的处罚避重就轻。这些都是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上存在的缺陷,也是引发建筑施工安全事故不可忽视的原因。

  (四)可变的环境因素。

  良好的作业环境是安全生产必不可少的条件,而建筑施工现场的作业环境却充满着可变性。同一施工工序和不同施工工序的作业环境都会因季节的变化而改变,都会因工程地点的变化而改变,都会因地质条件的变化而改变。与工厂的生产环境不同,建筑施工多是露天作业,多是高强度体力作业,因而施工人员易受环境因素的影响。在施工生产作业环境中,温度、湿度、噪声、粉尘、照明、振动、有毒有害物质,不但会影响施工人员的作业情绪,还会引发安全事故。建筑施工中可变的环境因素主要是指:夏季的高温,冬季的霜冻,雨季或暴雨,干旱和洪水,弥天大雾,六级及六级以上的大风,夜间没有充足的照明,有毒有害或高浓度粉尘场所没有防护,作业部位小于安全距离的高压线没有隔离措施。这些可变的环境因素足以引发各种类型的建筑施工安全事故。

   

  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  

  二、安全事故

  安全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导致原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暂时中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

  三、安全事故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

  综上所述,在各种安全事故主因构成中,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是导致事故的最根本的原因;当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在一定的时空发生不可避免的交叉、碰撞时,通常就是安全事故的触发点。如果大家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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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安全事故等级分类,施工安全事故主要分为哪些等级?施工安全事故等级分类标准是怎样的?
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如下: 轻微事故,死亡0人,重伤0人,直接经济损失0元,上报县级,企业处理。 一般事故,死亡1至2人,重伤1至9人(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直经损100万至900万,上报市级,县级处理。 较大事故,死亡3至9人,重伤10至49人,直经损1000万至5000万,上报省级,市级处理。 重大事故,死亡10至29人,重伤50至99人,直经损5000万至1亿,上报国务院,省级处理。 特别重大事故,死亡30人以上,重伤100人以上,直经损1亿以上,上报国务院,国务院处理。 以上各条件为或的关系。符合一项即可定性。
施工安全事故等级分类,我国施工安全事故等级请问是怎样划分的?施工安全事故等级分类标准是怎样的?
您好,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安全生产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的区别,请问安全生产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有什么区别吗?还是说这两个是一个意思?
安全生产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的区别具体如下: (1)责任事故是刑事责任,生产事故是行政责任。 (2)安全事故:因不执行安全制度而引发的事故。如高空作业不带安全带,失足掉落等;责任事故是指操作不当或者管理不到位造成的事故。 (3)一般来说安全生产事故包括责任事故和非责任事故;非责任事故是指没有主观责任人一般是突发的不可避免的事故质量事故,如钢筋断裂引发的事故。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有关领导应负领导责任: 1、由于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和操作规程不健全,职工无章可循,造成伤亡事故的; 2、未按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或职工末经考试合格上岗操作造成伤亡事故的; 3、机械设备超过检修期限或超负荷运行,或因设备有缺陷又不采取措施,造成伤亡事故的; 4、作业环境不安全,又未采取措施,造成伤亡事故的; 5、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尘毒治理和安全设施不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人生产和使用,造成伤亡事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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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分安全事故等级的主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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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您把具体情况详细说一下这边给您梳理解答
叶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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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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