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工前准备
⑴ 熟悉设计文件,特别要理解设计意图,明确坡脚宽度与堤底沉降增宽值计算方法。
⑵ 确认前道工序(首层砂砾垫层)已完成且经现场监理验收。
⑶ 完成袋装砂井施工分项工程开工申请的审查和批准。
⑷ 审核、批准各断面的施工处理宽度计算书和各处理路段的桩位布置图。
4.2.1.2 施工放样资料的复核、审批
⑴ 复核袋装砂井处理路段各横断面中线桩、边桩的放样坐标计算。
⑵ 审批利用已批准的控制网进行中线桩、边桩或方向桩放样的方法。
⑶ 审批承包人根据桩位布置途径进行施工放样的放样方法。
4.2.1.3 机械设备核查
进场袋装砂井机械(包括发电机、插打机)应与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一致,一般宜用静压导管式。在灵敏度较大的软土路段不宜使用振动式插打机。
⑴ 必须保证袋装砂井机在插打作业期间能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铭牌清晰,进场许可证经过审批。
⑵ 为控制砂井的设计入土深度,应在钢套上画出标尺,以确保井底标高符合设计的要求。
⑶ 动力系统要可靠安全,要有应急系统。
4.2.1.4 材料与试验准备
⑴ 袋装砂井所需原材料包括用聚丙烯或其它适用的编制料制成的袋和砂。作为外购材料,特别是应对生产编织袋的厂家进行考察,了解其生产资质、生产过程、生产量、原材料品质及产品品质,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与技术规范的标准,其供应量能满足施工进度。
⑵ 对拟购材料的生产厂家和规格品牌的材料进行考察和验证试验,已决定能否进场,并批复进场前原材料报验单。
⑶ 同意进场的袋和砂每次进场后,均应试验检验,合格后批复进场原材料报验单。其中进场的袋应核对产品质保书或出厂合格证,并抽样开包检查外观质量。
⑷ 进场的袋的现场堆放应加以适当覆盖,以防止曝露在阳光下较快老化。
4.2.1.5 施工工艺技术、自检体系和质量保证措施的审批
⑴ 注意施工工艺流程应满足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的要求,特别是打设深度的控制应满足设计要求。
⑵ 自检体系必须保证每台打设机、任何施工时间都有至少一名自检人员在场做施工质量控制和施工记录。若该分项工程施工为合法分包,则要求上述自检员必须为总包单位的在编人员,并逐一进行岗前培训和挂牌上岗。
⑶ 质量保证措施包括对进场材料的检查制度、保证现场施工质量控制和施工记录真实、及时、规范(表式应规范)的制度,以及配合现场监理人员实施旁站监理的制度等。
4.2.1.6 试验桩的施工、施工总结和正式的开工批复
⑴ 按4.1.2节的要求在工程桩位进行试验桩的施工,以检验施工组织设计的适用性和落实情况。
⑵ 监理全过程旁站施工,做好监理记录,为审批承包人试验桩的施工总结和批复开工报告提供第一手资料。
⑶ 要求承包人通过试验桩施工总结,完善施工组织设计和工艺设计,正式批复开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