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工程结算程序分包结算是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重要一环,也是加强对分包管理的重要手段,更是防止项目经济效益流失的重要途径,往往也是项目管理的薄弱环节。为规范集团分包结算工作,特制定以下具体程序:
1、结算的依据:
1.1工程分包协议、施工图纸、变更签证。
1.2协议履行期间,双方往来的书面文件、资料(注:除图纸/设计变更及业主、监理书面指令外,必须经项目经理和主管项目的领导签字确认才能作为结算依据)。
1.3分包方领用或借用我方的材料、设备、机具、水电及我方提供服务的单据、记录等资料,以及我方采购的材料价格和批准的收费资料。
1.4其它可作为结算的参考资料。
2、工程进度结算程序:
2.1分包方必须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向项目部提出进度结算申请,超过规定时间项目部不再进行本月工程进度的审批。
2.2由项目部技术员、预算员根据图纸、协议等有效文件计算当月实际完成工程量及当月进度,并提报《分包队伍月份工程量报表》、《分包队伍月份工程进度报表》,由工程部长、项目经理审核并经分公司经理确认。分公司报送《分包队伍月份工程进度审批表》至集团经营部审批。
2.3分公司报送《分包队伍月份工程进度审批表》到集团经营部的最后期限为每月5日,且必须将要求附件准备齐全,逾期自动转入下个月结算。超过规定时间集团经营部不再进行本月工程进度的审批。
3、工程的最终结算程序:
3.1工程最终结算的前提条件
3.1.1 分包方已按合同协议约定完成规定的内容,且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
3.1.2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已按约定全部整理完毕,且已全部移交集团工程管理部。
3.1.3分包方有偿使用我方的设备、机具、材料(含劳保),已办理了费用结算手续。
3.1.4分包方免费借用我方或总包方的设备、机具、材料已办理了退还手续,如有损坏已办理了费用赔偿结算手续。
3.1.5对于包干使用材料,已办理了实际领用量签字确认手续。
3.1.6我方有偿提供的其他服务,已办理了费用结算手续。
3.1.7分包方人员、设备、机具、材料已经撤离现场。
3.1.8分包方雇用的农民工工资已经支付,且没有遗留问题。
3.1.9按约定分包方应支付的罚款或违约金已办理了书面确认手续。
3.1.10项目部给分包方开具的各种证明原件已收回,或处理完毕。
3.1.11其它应由分包方做的事项已经完成。
3.2工程的最终结算
3.2.1上述事项必须全部办理完毕,分公司方可提请办理分包最终结算申请——《分包工程结算审批表》。
3.2.2分公司提出结算申请时,一并提交《分包队伍工程量确认表》、《分包队伍工程结算表》,交集团经营部等相关部门审批后,由集团经营部出具《分包工程结算单》作为最终结算。
3.1.3分包方有偿使用我方的设备、机具、材料(含劳保),已办理了费用结算手续。
3.1.4分包方免费借用我方或总包方的设备、机具、材料已办理了退还手续,如有损坏已办理了费用赔偿结算手续。
3.1.5对于包干使用材料,已办理了实际领用量签字确认手续。
3.1.6我方有偿提供的其他服务,已办理了费用结算手续。
3.1.7分包方人员、设备、机具、材料已经撤离现场。
3.1.8分包方雇用的农民工工资已经支付,且没有遗留问题。
3.1.9按约定分包方应支付的罚款或违约金已办理了书面确认手续。
3.1.10项目部给分包方开具的各种证明原件已收回,或处理完毕。
3.1.11其它应由分包方做的事项已经完成。
3.2工程的最终结算
3.2.1上述事项必须全部办理完毕,分公司方可提请办理分包最终结算申请——《分包工程结算审批表》。
3.2.2分公司提出结算申请时,一并提交《分包队伍工程量确认表》、《分包队伍工程结算表》,交集团经营部等相关部门审批后,由集团经营部出具《分包工程结算单》作为最终结算。
以上就是2022年分包工程结算程序的相关内容。分包工程结算分为工程进度结算和工程最终结算,这两种结算的区别就是,一个是在工程进行中进行的结算,一个是工程完结以后的最后的结算,两种结算方式有一定的区别,如果大家在工程方面遇到法律问题,需要律师协助诉讼的,可以来我们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律师为大家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