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中介费
吴女士近日通过无锡某房产中介公司购买了一套面积为140多平方米、价值90万元的二手房,在购买中该中介公司收取了吴女士购房款2%的中介费,即1.8万元。事后吴女士在网上看到有关二手房买卖的中介费,早有新的规定,双方可以自由协商而定。于是,吴女士找到该中介公司,要求给个答复,但中介公司负责人认为收取2%的中介费是物价局文件规定的。
吴女士要求其拿出物价局文件时,中介公司却无法及时提供。在交涉无果的情况下,吴女士向无锡市房地产市场维权监督站投诉,监督站工作人员立即进行调解。监督站工作人员认为消费者在二手房买卖中应该要有知情权,中介公司在买卖中应提高收费透明度,做到公正、公开,严格按照双方自由协商中介费规定进行。经过多次调解协商,中介公司负责人承认有过错,退还吴女士中介费3000元。
无锡市消委会8月11日公布的二季度房产消费纠纷调查显示,房地产市场消费者维权站二季度共接到投诉12起,其中二手房交易投诉有6起。
房产交易存在五大问题
消委会分析认为,当前房地产交易市场主要存在五大问题:1。中介的忽悠使一些买卖双方不熟悉政策规定情况而上当受骗。2。合同不规范或模棱两可,发生纠纷后,难以调处。3。中介公司人员在买卖双方签订合同前的热情与收到中介费后出现问题需要中介处理时的态度截然不同,消费者反映较大。4。投诉人因自身原因,对所购房子没有仔细看清或合同内容没有看清弄懂,就草率签字,事后又主动反悔的也不在少数。5。消费者在商品房和二手房买卖中处于弱势地位,主要缺乏相应的购房知识或对有关政策不了解,导致权益受损而难以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