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上,实际施工人应当向与其订立的承包人主张权利,但是实务中,承包人收取一定的费用后,将工程再转包或分包,因为实际施工人与发包人并不直接存在合同关系,如果承包人不积极支付工程款的,实际施工人与没有办法及时取得工程款,而实际施工人下面大多是直接付出劳力的员工,这些员工大多是家庭支柱,如果不允许实际施工人直接向发包人主张权利,这将直接影响大多数员工的利益。
1、承包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承担以下责任:
(1)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准时进入施工现场,按期开工。
(2)接受发包人的监督。
(3)确保建设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
(4)发包人经检验验收未按期付款,承包人可以催告,经催告仍不付款的,凡可折价、拍卖的工程,承包人可以诉请人民法院解决,确保自身利益不受损失。
2、发包人应承担以下责任:
(1)做好施工前的一切准备工作,确保建设承包单位准时进入施工现场。
(2)向承包人提供符合质量的材料、设备。
(3)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检查。
(4)组织验收。
(5)支付价款,接收工程。
1、发包方与承包方就整个建设工程从勘察、设计到施工签订总承包协议,由承包方对整个建设工程负责。
这里的承包方可以是一家单位,对大型工程或结构复杂的工程,也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共同与发包方签订总承包合同。
2、由发包方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实行平行发包。
各承包方分别对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阶段的质量、工期、工程造价等与发包方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在实践中,应当特别注意的是,我国法律严禁肢解发包。所谓肢解发包,是指发包人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的行为。这种行为容易导致建设工程管理上的混乱,不能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并且容易造成工期延长、建设成本增加等不良后果。因此,我国《合同法》、《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对此明确予以禁止。法律的这些规定为强制性规定,凡是属于肢解发包工程的行为,均应认定为发包合同无效。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实际施工人,能否直接起诉发包人的相关内容,在法律实务中,如果承包人不积极支付工程款,为了保障劳动人民的合法权益,实际施工人是可以直接起诉发包人的,法院会受理立案的,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欢迎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该内容非常好 赞一个
热点阅读
相关问答
Q 我的实际施工合同无效工程已经验收,实际施工人与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付款协议法院没支持,问:能让发包方
A 你好,建议带材料当面咨询律师
Q 施工人与承包方,却与承包方签订施工承包合同,请问第三方作为实际施工人结算时是否可以直接给发包方重新报价。
A 这种情况需要三方协商处理。
Q 请问我实际施工人可以向总承包方起诉申请向总承包方要回分包方欠我实际施工人的工程款吗?把握有几成?我实
A 你好,总包已经支付完毕的,你不能主张
最新文章
找法网,中国大型的法律服务平台,最早的法律咨询网站,能够为广大用户提供在线免费法律咨询服务。
CopyRight@2003-2021 findlaw.cn ALL Rights Reservrd 版权所有 广州网律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粤公网安备 4401060200222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ICP备10231287号-4)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993-290 举报邮箱:ls@ls.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