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是否专属管辖

更新时间:2020-11-10 16:53
找法网官方整理
问题相似?直接咨询律师 >
导读:
专属管辖是在诉讼案件中,法律规定某些类型的案件只能由特定的法院管辖,其他法院无管辖权,当事人也不得以协议改变法律确定的管辖,像因为不动产提起的诉讼就要专属管辖。下面找法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是否专属管辖的相关知识,欢迎阅读,希望能帮到你。

  一、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是否专属管辖

  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属于专属管辖。这是新的民诉法解释确定的。在2015年2月4日新的民诉法解释没有实施前,还不属于专属管辖。现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此外,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当事人在不违反《民事诉讼法》有关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的情况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所在地、合同履行地、合同订立地、原告所在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是否专属管辖

  二、专属管辖的适用范围

  专属管辖有分为国内专属管辖与涉外专属管辖。

  国内专属管辖的范围如下:

  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2、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由港口作业地法院管辖。

  3、因继承遗产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由价值大小来认定)管辖。

  涉外专属管辖的范围如下: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属于我国人民法院专属管辖的涉外民事案件有:

  1、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纠纷;

  2、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纠纷;

  3、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纠纷。

  此外,根据国际私法的理论和实践,下列情形发生的案件,也应当专属人民法院管辖:其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其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而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情形比较复杂,一般不作为专属管辖对待。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三条专属管辖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相信大家看了上面的介绍多多少少也应该知道,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是属于专属管辖的,其他法院无权管辖,也不允许当事人协议变更管辖。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有关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是否专属管辖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大家都在问
我也要提问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的管辖问题怎么解决?
如果明确是建筑工程纠纷,一般由工程所在地法院管辖;没有资质导致工程验收不合格这个说法个人认为有的瑕疵,建设工程质量验收是依法进行的,施工方是否具有施工资质与工程质量验收没有关系。建议贵司必须考虑好以后才能进行诉讼
合同纠纷(工程分包)属于专属管辖吗?
合同纠纷(工程分包)不属于专属管辖
律师解答动态
郭海峰律师
郭海峰律师
15分钟前
没有被骗钱吧?目前情况进展
郑强律师
郑强律师
22分钟前
定罪免处会影响央企的工作
张春利律师
张春利律师
23分钟前
我想调取我的报警录音,你好这个你需要委托律师来办
党政律师
党政律师
38分钟前
你好,请问你有什么问题可以详细说一下情况,以便给你更好的解答。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分析,你可能遇到诈骗,建议不要转账
我也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