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限购令房贷困难 卖家称其违约索赔20万
更新时间:2019-10-13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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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去年4月国家限购令出台,导致市民吴小姐和陈先生关于罗湖的一套住房买卖合同流产。买房者陈先生称自己属非深户,因限购令无法取得银行贷款;卖房者吴小姐则认为因为陈先生担心房价会跌,故以限购为借口违约,遂将其告上法庭,索赔20万元违约金。罗湖法院一审双方都不存
去年4月国家“限购令”出台,导致市民吴小姐和陈先生关于罗湖的一套住房买卖合同流产。买房者陈先生称自己属非深户,因“限购令”无法取得银行贷款;卖房者吴小姐则认为因为陈先生担心房价会跌,故以“限购”为借口违约,遂将其告上法庭,索赔20万元违约金。罗湖法院一审双方都不存在违约行为,吴小姐应退还陈先生定金2万元。吴小姐不服而上诉。昨日,此案在市中级法院二审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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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11日,吴小姐和陈先生在中介撮合下,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约定将吴小姐位于罗湖的一套住房以99万元的价格出售给陈先生。双方还约定:买房者陈先生支付定金2万元,并在同月21日之前将首期款支付到指定监管银行的账户中,并向二手房买卖等房地产法律相关知识,分类齐全,欢迎浏览。如果还有其他疑问,请点击房地产法首页查看,感谢您的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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