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物业管理规定

更新时间:2019-06-05 11:30
找法网官方整理
问题相似?直接咨询律师 >
导读:
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活动。第三条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规定。县(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活动。

      第三条 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规定。

      县(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建设、规划、城市管理、工商、物价、公安、环保、供热、供水、排水、供电、供气、有线电视、通讯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治则配合实施本规定。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工作。

      第四条 第四条 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划分物业管理区域应当主要考虑下列因素:

      (一) 业主共用供水、排水、供电、供热、消防等设施设备;

      (二) 属于一个自然街坊或者封闭小区;

      (三) 与社区居民委员会设置大体相适应。

      第五条 业主大会有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或者首个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满2年的,应当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

      第六条 具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条件的,建设单位应当书面通知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通知后30日内,会同物业所在地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组建业主大会筹备组。

      筹备组由业主代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建设单位所派人员组成。参加筹备组的业主代表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业主推荐产生。

      筹备组组建后7日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书面公告筹备组成员名单;建设单位应当向筹备组提供业主花名、物业建筑面积、物业出售交付时间时间等必要的资料。

      筹备组按照《业主大会规程》有关规定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

      第七条 住宅物业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按套计算,有单独房屋产权证的一套计一票。非住宅物业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按物业建筑面积计算,不超过100平方米有单独房屋产权证的计一票;超过100平方米的,每超过100平方米再计一票。

      单个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上的投票权最高不超过全部投票权的30%,剩余投票权按照其他业主占全部投票权的比例分摊给其他业主。

      第八条 首次业主大会应当在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制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应当就业主大会的仪事方式、表决程序、业主投票权决定办法,业主委员会的组成,委员的资格、任期、改选、罢免,经费筹集、使用、管理等事项作出约定。

      第九条 首次业主大会应当在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有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担当;但不得同时在所聘物业管理企业中任职。业主委员会应当由3人以上单数委员组成,具体人数由业主大会确定。

      第十条 业主委员会选举产生后应当及时在业主管理区域内公告;并在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将业主大会会议决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等材料向物业所在地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组织召开定期业主大会会议;经20%以上的业主提议或者发生重大事故、经济事件需要及时处理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或者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持有1/2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参加。

      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代理人应当出具书面授权委托书。

      业主大会作出决定,必须经与会业主所持投票权1/2以上通过。业主大会做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选聘和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专项维修资金筹集和使用方案的决定,必须经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2/3以上通过。

      第十二条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取得资质证书后,放可从事与自治登记相适应的物业管理活动。

      新设立的物业管理企业办理资质,应当依法取得供上行政管理部门和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再向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和发资质证书。

      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通过网络信息系统等渠道公开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诚信情况等内容。

      第十三条 外地物业管理企业进入本市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应当在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未办理备案手续的,由方铲形整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备案,并予以通报。

      第十四条 建设单位在销售物业前,应当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实施物业管理,并与其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建设单位在于物业买受人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应当明确约定前期物业服务内容、服务费用、物业保修范围和和时限、违约责任等物业管理具体事项。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在期限届满或者到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终止。

      第十五条 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实施前期物业管理。但投标人少于3个或者建筑面积不超过5万平方米的,经物业所在地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取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实施物业管理。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新建物业综合验收合格之后,同物业管理企业办理物业管理承接验收。

      物业管理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重点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其他又管事项进行查验。

      建设单位、物业管理企业违法第一款规定为办理物业承接验收的,由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对责任方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七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总建筑面积的0.3%的比例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提供必须要得物业管理用房,但最低不低于50平方米,最高不超过300平方米。

      物业管理方属于全体也住共同共有;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管理企业不得将物业管理用房转让、出租或者挪作他用。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大家都在问
我也要提问 >
之后的物业管理收前物业管理的物业管理费有效吗
物业管理收费的依据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合同的约定;二是法律的规定
物业管理费给老物业管理公司啦,新物业管理公司不认
首先要看你们是否在合同中约定物业服务不到位,可以用拒交管理费的方式对待。如果没有,就不能拒交。但是可以要求物业提供合理的服务,否则起诉其违约。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等。 但是你们不交物业管理费也违约了
近期物业管理催款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公司应收物业管理费合理合
物业管理公司未经业主大会等合法程序不得单方面要求增加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的收取标准,应以物业管理合同或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约定为准。除因政府调整价格外,开发商和物业管理公司都不得单方提价
律师解答动态
胥斐律师
胥斐律师
6分钟前
您好该问题需要进一步沟通
黄昆辉律师
黄昆辉律师
11分钟前
离婚后你再婚,前夫原则上无法随意查到你的再婚信息,因为婚姻登记记录属于个人隐私,受《民法典》第103
杨泽昊律师
杨泽昊律师
29分钟前
盗窃1万元主动退还并求得谅解,法律上大概会判多久?
何江律师
何江律师
37分钟前
晚上好,你申请的这笔贷款之所以没有下来,大概率就是遇上了一个套路贷平台,因为在你根本没有收到这笔贷款
张凯律师
张凯律师
40分钟前
如果是违法辞退,可以要求恢复劳动关系。需要判断男性还是女性呢?
张凯律师
张凯律师
45分钟前
可以查看购房合同的误差处理条款,误差过大的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购房款及利息。
张凯律师
张凯律师
47分钟前
要求占用者腾退,开发商不解决,可以向住建部门反映或者诉讼。
我也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