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9-06-03 18:28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为加强房地产交易中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的税收管理,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关于加强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问题

(一)关于加强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营业税税收管理问题?

1.个人向他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包括继承、遗产处分及其他无偿赠与不动产等三种情况,在办理营业税免税申请手续时,纳税人应区分不同情况向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1)属于继承不动产的,继承人应当提交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房产所有权证和《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见附件);?

  (2)属于遗嘱人处分不动产的,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须提交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房产所有权证以及《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

  (3)属于其它情况无偿赠与不动产的,受赠人应当提交房产所有人“赠与公证书”和受赠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持双方共同办理的“赠与合同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和《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

  上述证明材料必须提交原件。?

  税务机关应当认真审核上述材料,资料齐全并且填写正确规范的,在提交的《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上签字盖章后退提交人,将有关公证证书复印件留存,同时办理营业税免税手续。

  2.对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的,税务机关不得向其发售发票或者代为开具发票。?

  (二)关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契税、印花税税收管理问题

  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在缴纳契税和印花税时,纳税人须提交经税务机关审核并签字盖章的《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税务机关(或其他征收机关)应在纳税人的契税和印花税完税凭证上加盖“个人无偿赠与”印章,在《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中签字并将该表格留存。税务机关应积极与房管部门沟通协调,争取房管部门对持有加盖“个人无偿赠与”印章契税完税凭证的个人,办理赠与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对未持有加盖“个人无偿赠与”印章契税完税凭证的个人,不予办理赠与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二、关于加强个人将受赠不动产对外销售税收管理问题?

  (一)关于加强个人将受赠不动产对外销售营业税税收管理问题?

  个人将通过无偿受赠方式取得的住房对外销售征收营业税时,对通过继承、遗嘱、离婚、赡养关系、直系亲属赠与方式取得的住房,该住房的购房时间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2号)中第四条有关购房时间的规定执行;对通过其他无偿受赠方式取得的住房,该住房的购房时间按照发生受赠行为后新的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确定,不再执行国税发〔2005〕172号)中第四条有关购房时间的规定。?

  (二)关于加强个人将受赠不动产对外销售个人所得税税收管理问题?

  受赠人取得赠与人无偿赠与的不动产后,再次转让该项不动产的,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以财产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计征个人受赠不动产个人所得税时,不得核定征收,必须严格按照税法规定据实征收。

  三、 关于加强对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后续管理的问题?

  (一)税务机关应对无偿赠与不动产的纳税人分户归档管理,定期将留存的公证证书复印件有关信息与公证机关核对,保证公证证书的真实、合法性。?

  (二)税务机关应加强与房管部门的合作,定期将《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中的有关信息与房管部门的赠与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信息进行核对,强化对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的后续管理。?

  (三)税务机关应加强对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的营业税纳税评估,将本期无偿赠与不动产的有关数据与历史数据(如上年同期)进行比较,出现异常情况的,要做进一步检查和核对,对确有问题的赠与行为,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对个人赠与不动产过程中,向受赠人收取了货物、货币或其他经济利益,但提供虚假资料,申请办理无偿赠与的相关手续,没有按规定缴纳营业税的纳税人,由税务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追缴税款、滞纳金并进行相关处罚。?

  (五)税务机关应向房屋中介机构做好税法宣传工作,使其协助做好无偿赠与不动产的税收管理工作。

  附件: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

                            国家税务总局[page]
                           二○○六年九月十四日

附件

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

以下由赠与人(或代理人)填写赠与人情况

姓名

身份证
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赠与不动
产地址

面积
(㎡)

以下由受赠人填写受赠人情况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与赠与人关系


赠与人声明

我将所拥有的不动产无偿赠与,不收取任何货币、实物或经济利益,该无偿赠与行为是真实、合法的。
赠与人(代理人):
年 月 日





我无偿接受了所拥有的不动产,没有支付任何货币、实物或经济利益,该无偿受赠行为是真实、合法的。

受赠人:

年 月 日

以下由税务机关(或征收机关)填写

无偿赠与资料审核

契税征收机关

印花税征收机关

该资料齐全、填写规范。符合无偿赠与规定。
审核人:

年 月 日

已在完税凭证上加盖

“个人无偿赠与”印章。
办理人:
年 月 日
已在完税凭证上加盖 “个人无偿赠与”印章。
办理人:

年 月 日

其他说明事项

办理人:

年 月 日

注:如赠与人死亡,由代理人代为填写此表并签字。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房产纠纷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14257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赠与,继承与交易的税收有什么区别
是房屋的相关情况么?具体咨询一下税务部门。
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 办理手续
房产赠与的办理手续如下: 1、签订赠与合同,赠与合同由赠与人与受赠人共同签订,但是赠予人需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房产评估; 3、办理赠与公证; 4、缴纳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个人房产税的标准
个人房产税的标准
房产税计算标准
个人房产税如何计算
个人房产税如何计算
房产税计算标准
无偿赠与不动产 可以撤销吗
撤销不动产的赠与合同的方式有任意撤销和法定撤销两种。任意撤销是指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前,赠与人能随时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和具有公益、道德性质的赠与除外。法
无偿赠与不动产法律依据
您好,房子是否已经过户了?如果没有登记过户的,可以撤销赠与的
离婚后析产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
你们在赠与合同中是怎么约定的? 有约定按约定,没有约定,已过户不可以撤销
无偿赠与撤回,父母无偿赠与,签字可以么
赠予是可以撤销的,因此,如果属于房产等财产建议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商品房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商品房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商品房现售备案证明是什么
商品房现售备案证明是什么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企业领导口头承诺不兑现员工奖金怎么办?
收集证据材料,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解决
我因为某些原因被司法冻结了会拖走我的车吗
理论上会,实践中,不好说,就像出门先出那一只脚一样
商品房销售合同范本
商品房销售合同范本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发烧了,酒店不批假
你好,这种情况建议协商解决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