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发布《老年养护院建设标准》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9-06-02 07:32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关于批准发布《老年养护院建设标准》的通知关于批准发布《老年养护院建设标准》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批准发布《老年养护院建设标准》的通知关于批准发布《老年养护院建设标准》的通知建标[2010]194号国务院有关部门,各
关于批准发布《老年养护院建设标准》的
通知 关于批准发布《老年养护院建设标准》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关于批准发布《老年养护院建设标准》的通知
关于批准发布《老年养护院建设标准》的通知
建标[2010]194号
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年建设标准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08〕328号)要求,由民政部、全国老龄委
办公室共同组织编制的《老年养护院建设标准》,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发布,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在老年养护院建设项目的审批、设计和建设过程中,要严格要求,认真
执行本建设标准,坚决控制
工程造价。
本建设标准的管理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具体解释工作由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七日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房产纠纷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