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公布本市2007年度中低收入家庭申请购房贷款贴息家庭人均年收入受理标准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9-05-31 01:56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各区县财政局、税务局,各财税分局:根据市财政局、市房地资源局《关于落实本市中低收入家庭实行购房贷款贴息政策若干规定的实施意见》(沪财预[2003]123号)规定,现公布本市中低收入家庭2007年度申请购房贷款贴息的家庭人均年收入受理标准为20668元。对以前年度购
各区县财政局、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根据市财政局、市房地资源局《关于落实本市中低收入家庭实行购房贷款贴息政策若干规定的实施意见》(沪财预[2003]123号)规定,现公布本市中低收入家庭2007年度申请购房贷款贴息的家庭人均年收入受理标准为20668元。
对以前年度购房且符合享受贴息政策条件的购房家庭,应在低于受理标准的当年3月1日至8月31日,到上海市财政局购房贷款贴息结算处办理申请享受贴息政策的登记手续。
上海市财政局
二OO七年二月十二日
<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