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中介吃差价最高可罚3万元
更新时间:2019-09-01 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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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委托房产中介公司卖房子,卖家到手的房款比买家实际支付数额少了几万元,差价被中介公司偷偷“吃”掉;房地产经纪执业人员以个人名义接受委托,直接办理房屋买卖,从中“私吞”中介费用……将于3月1日起实施的《苏州市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对这些损害交易双方利益的行为说“
委托
房产中介公司卖房子,卖家到手的房款比买家实际支付数额少了几万元,差价被中介公司偷偷“吃”掉;
房地产经纪执业人员以个人名义接受委托,直接办理
房屋买卖,从中“私吞”中介费用……将于3月1日起实施的《苏州市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对这些损害交易双方利益的行为说“不”。
根据这一办法,房产中介“吃差价”最高可被罚款3万元;以个人名义接受委托、收取费用的,最高可被罚款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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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租中介是否吃差价
中介吃房屋差价的行为是违法的。依照我国民事法律的相关规定,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人可以请求委托人按照约定支付报酬。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