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购买某小区的一套商品房,入住后我妈见有室外有一大块空地,便清理后种上青菜,现长得差不多可以吃了,物业人员才找上门来,说这块地是规划作绿地的,不得自行种植物,叫我妈立即清理,恢复原样,否则叫人来处理。请问,物业有权这样做吗?
读者 阿 娟
阿 娟读者:
我国《物权法》第73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第83条规定:“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小区内规划用作绿地建设的空地,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不是你家所有,因此你妈在该处种植青菜不对的,也违反了小区的管理规定,物业管理单位有权代表业主们要求你妈清除种植的青菜,恢复原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