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人砍价交易失败 中介公司卖房泡汤索要中介费

更新时间:2019-11-28 03:54
找法网官方整理
问题相似?直接咨询律师 >
导读:
张先生通过中介公司买房子,并给卖家交了1万元购房意向金,后因为张先生岳母砍价,卖家不同意并退还意向金,买卖没有做成。中介公司认为是由于买家的原因导致拿不到中介费,遂将张先生告上法庭,要求他支付中介损失费7200元。日前,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张先生

    张先生通过中介公司买房子,并给卖家交了1万元购房意向金,后因为张先生岳母砍价,卖家不同意并退还意向金,买卖没有做成。中介公司认为是由于买家的原因导致拿不到中介费,遂将张先生告上法庭,要求他支付中介损失费7200元。日前,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张先生不必支付中介报酬,但需支付中介居间必要费用800元。

    2008年6月1日,张先生通过一家房屋中介公司买房,中介公司为他提供了一套闸北区共和新路房源,并带他去现场看房。后来,在中介公司的居间下,张先生和卖家与中介公司三方签订购房确认书,为表示购房诚意,张先生支付了卖家意向金1万元。第二天,张先生的岳母就房价及税收、过户等问题与卖家继续讨价还价,后来卖家不愿将该房屋出售给张先生,并退还张先生订金1万元。现中介公司认为,购房确认书签订后,张先生未前来与卖家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致使公司无法收取相应的中介费用,遂起诉至法院要求张先生支付中介损失费7200元。

    张先生辩称,在签订购房确认书的次日,他妻子带了三分之一的首付款去支付房款,后由于岳母为了房屋税收和过户时间问题与出卖家讨价还价不成,卖家即将定金退还他,才导致合同的终止。中介也没有不让他收回定金,之后也答应继续帮助提供中介服务。希望法院依法判决。

    法院认为,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原告对此次居间活动提供了相应的媒介服务。原告虽未促成双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但毕竟为此付出了一定的劳务并支出了必要的费用,法院综合原告提供居间服务的内容及考虑买卖合同最终未能签订的原因等因素,酌定被告向原告支付居间必要费用800元。

    来源:中国法院网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律师解答动态
你好,很高兴为你提供法律服务。你可以进行劳动仲裁。
你好,很高兴为你提供法律服务。你可以填务农。
庄文俊律师
庄文俊律师
16分钟前
你好,部分地区或单位对应届生定义严格,可能将缴纳社保视为就业行为,从而影响应届生身份的认定。例如一些
韩留全律师
韩留全律师
18分钟前
您好,对于解除同居关系,法院不予受理,但可对子女抚养与合法婚生子女同等对待,共同生活期间的财产可依法
艾信伶律师
艾信伶律师
19分钟前
您好,很高兴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杨文律师
杨文律师
19分钟前
你提交了材料,由经办人员审核后会通知你审查结果。
若实习生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如签订劳动合同、接受单位日常管理),其工资属于“单位聘用员工
我也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