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自建房不在中心村用地规划范围内,是否可以登记?
更新时间:2012-12-11 21:59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登记机构的职责是按登记办法的要求、依法为申请人进行权属登记。所建房屋是否在规划许可的范围内,应当由规划管理部门确定。《房屋登记办法》规定:(在集体土地范围内)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的材料中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农民集体所有
登记机构的职责是按登记办法的要求、依法为申请人进行权属登记。所建房屋是否在规划许可的范围内,应当由规划管理部门确定。
《房屋登记办法》规定: (在
集体土地范围内)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
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的材料中有“
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农民集体所有
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申请登记房屋符合规划的证明”。如果申请人提交了这些证明,就是合法建造,登记机构应当予以登记。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房产纠纷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