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纠纷的管辖原则是什么

更新时间:2019-09-17 14:16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我们知道,随着租房的人越来越来,虽然方便了人们的生活,但是随之而来产生的房屋租赁的纠纷也是非常让人糟心的,有的时候协商不成就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那么,房屋租赁纠纷的管辖原则是什么呢?为了让大家更加了解,针对相关的法律疑问,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具体介绍相关的法律知识,供大家参考,希望阅读完后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房屋租赁纠纷的管辖原则是什么

  法律规定:根据1986年1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房屋租赁纠纷如何确定管辖问题的批复》,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房屋修缮、租金、腾退等纠纷,一般应由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辖,个别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更符合“两便”原则的,也可由被告户籍地或居所地法院管辖。

  双方因房屋租赁发生纠纷而无法协商解决时,出租人和承租人应提交约定的仲裁机关仲裁。未约定仲裁的,则可以向房屋所在地或被告所在地提起诉讼。

  出租人、承租人可根据自己的便利程度,预先约定管辖法院或仲裁机构。

  房屋租赁纠纷的管辖应适用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一般地域管辖还是特殊地域管辖,认识不尽一致。大体有两种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只有执行特殊地域管辖有困难的,才适用一般地域管辖。涉及房屋租赁关系的诉讼,从两便原则考虑,应当适用特殊地域管辖。否则,如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对于房屋座落地与被告所在地不一致的纠纷,不便于受诉法院查明案情和判决后的执行。但持这种意见的同志,对适用具体条款又有两种不同的看法,有的认为应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由房屋所在地即履行地法院管辖。理由是,凡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房屋修缮、租金、腾退等纠纷,均属于合同纠纷,因为这类纠纷产生的根据是双方实际存在的租赁合同;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所称“合同纠纷”并未指明只限于经济合同,自然,这类民事合同也应适用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有的则认为应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第(一)项的规定,由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辖。理由是这类纠纷虽不涉及不动产产权的确认或变更,但它涉及到了产权人对不动产使用方式的变更和承租人有无使用权的问题,也属于“因不动产提起的诉讼”。

  审判实践中,不少是由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辖的。

  第二种意见认为,根据审判实践中的一贯做法,应适用一般地域管辖。

  理由是,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所称“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指的是经济合同,不包括民事合同,因为民事合同范围较广,显然房屋租赁纠纷不能按合同纠纷确定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第(一)项所称“因不动产提起的诉讼”,指的是不动产产权,房屋租赁纠纷,实质上是合同履行中的争议,不涉及不动产的产权问题,

  所以,也不能适用对不动产的专属管辖规定。

房屋租赁纠纷的管辖原则是什么

  二、房屋租赁合同管辖法院是哪个

  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既涉及法定管辖,也涉及协议管辖的问题,为此,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 条就合同纠纷案件的法定管辖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即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而《民事诉讼法》第25条则就合同纠纷案件的协议管辖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即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三、房屋租赁纠纷的类型

  (一) 租金支付纠纷

  这是房地产租赁中最为常见的纠纷。出现租金支付纠纷后大致会出现三种处理方法:

  (1) 租赁双方协商一致,要么房客及时付清租金,要么房东同意延期支付,不涉及租赁合同的其他方面。

  (2) 比前一种情况更进一步,在解决如何支付拖欠租金的同时,租赁双方还就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问题,在分清责任的前提下一并解决,并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3) 解除租赁合同。这主要是租赁双方失去继续履行合同的基础,或由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或由一方起诉从而终止租赁关系。

  (二) 损害赔偿纠纷

  房地产租赁关系中的损害赔偿纠纷同其他法律关系中的损害赔偿一样,主要是由侵权行为引起的,常见的有房屋损坏赔偿、人身或财物损害赔偿、侵犯房屋共有人合法权益赔偿等。从司法实践看,目前颇有争议的是租赁关系结束后,房客对房屋所作的装修如何赔偿。

  对此,法律法规并无明文规定,目前只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内部对此有审判指导意见,大致内容是,凡是房东同意房客装修的,无论什么原因提前解除合同,房东都要向房客赔偿经评估后的装修费的残值部分,以此体现公平原则;但如果合同对此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这一规定未必能体现公平原则,因为如果是因房客拖欠租金造成合同提前解除的,而房东又并不需要房客对房屋所作的那些装修,那么要房东赔偿房客的装修残值(该残值可能是80%或者90%)就有所不公,否则岂非保护了合同违约方而损害了守合同条约方的利益。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房屋租赁纠纷的管辖原则是什么的相关法律内容,相信大家阅读完后对相关的法律知识有了大致的了解,如果大家在租房的过程中发生房屋租赁纠纷,要懂得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希望上述文章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还有更多相关的法律疑问,欢迎访问找法网,我们会有专门的律师为大家答疑解惑。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房产纠纷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33310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什么是行政纠纷
征收是应该签订书面的征收协议的。
医疗纠纷的原则是什么
按过错原则。存在过错,存在责任。
原告在管辖范围地法院已起诉,被告在原告起诉后另一法院起诉同一案件,会产生什么后果。
两个法院都有管辖权。向这种情形,法院审查之后,一般会由最先立案的法院审理。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处理相邻关系纠纷的原则有哪些
你好,处理相邻关系纠纷之间应该兼顾各方的利益,互谅互让、互助团结相邻各方对土地、山林、草原等自然资源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发生争议,或因环境污染发生争议以后,必须本着
房客不交房租怎么办
房客不交房租怎么办
房屋租赁纠纷
我有一桩民事纠纷金额不大总共¥1200有¥800没有立合同有转账记录有¥400是有合同的因为去重庆有
1、双方能协商一致的,协商解决;2、协商不成的,合同中有约定争议解决机制的依约定;3、合同中无约定解决机制的,可以至法院提请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因合同纠纷
临夏改造房屋该怎样算安置费
拆迁安置费是市、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各项调查、听证和公告制定出来的结果进行计算,主要包含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和因为征收房屋造成
保山24小时法律咨询收费标准
你好,按小区公示的收费标准计算
宜昌拆迁可以如何计算补偿
法律分析:征地拆迁的补偿标准不是固定的,没有统一的计算标准,因为需要参考的因素非常多,如市场价格、政策等,当然,确定补偿数额还是和当事人协商确定最好,这样不会因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