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租房者的幸福逻辑:活在当下最实在

更新时间:2019-09-02 03:4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至少在今后五到十年的时间里,我不会再考虑买房子的事了”。说这话的姑娘叫夏娟,今年27岁,2008年研究生毕业后,进入了北京的一家门户网站做新闻编辑,月收入在7000元以上,其男友是单位的同事,收入和年龄都与其相当。按理说,这个年龄段,这种收入的人,理应是所

  “至少在今后五到十年的时间里,我不会再考虑买房子的事了”。说这话的姑娘叫夏某,今年27岁,2008年研究生毕业后,进入了北京的一家门户网站做新闻编辑,月收入在7000元以上,其男友是单位的同事,收入和年龄都与其相当。

  按理说,这个年龄段,这种收入的人,理应是所谓的房地产市场“刚性需求”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他们却不考虑买房子。

  曾经:也是“买房积极分子”

  就在2008年,刚刚毕业的夏某却也是一名“买房积极分子”。

  “当时想买房子的理由,和大多数女孩子是一样的,就是觉得有房子就有安全感和归属感。而且,按照自己和男友的年龄,也早已进入适婚年龄,结婚买房子,理所应当。当然,单位的住房公积金比一般的单位都要高很多,我和男友每个月租房的钱,加上公积金,差不多有5000元左右,这个数供房绰绰有余。”

  所以,夏某当时在买房子这事上极为积极,经常在网上浏览房源信息,并实地看过不少房子,当然也看到了一些不错的房源。

  但是,在经过一番火热的看房之后,夏某觉得还是再观望一段时间比较好。

  据夏某介绍,当时犹豫的原因主要是因为经济能力和当时的经济形势。

  “由于我2008年刚刚工作,积蓄有限,而家里能提供的帮助也有限,所以当时如果买总价六七十万元的房子的话,压力稍微大了一些。我当时期望的是总价50万元左右的房子,但这样的房子在2008年已经很难找了。恰恰在这个时候,全球金融危机正酣,国际国内的经济形势都不太明朗,这也使我相信房价还有继续下行的可能,所以选择了观望。”

  谁知这一观望,所谓史上最好的购房时机就一去不复返了。

  进入2009年,北京的房价以不可理解的势头,迅速攀升,期间伴随着巨大的成交量,购房者心理价位向上调整的节奏,远远跟不上房价上涨的幅度。经过2009年一年的疯涨,北京的房屋均价很快突破1万元/平方米,并且在不到半年的时间内又跨过2万元/平方米大关,财大气粗的地王纷纷登台唱戏,仿佛不置购房者以彻底绝望不罢休似的。

  顿悟:活在当下最实在

  房价疯涨,夏某购房的信念被一点点击垮。

  “经过2009年一年的疯涨,现在北京的房市已经进入癫狂状态了。现在只要一有新盘开盘,排号的人都挤破了头。价格没的商量,随便哪个楼盘开盘价不在两万元以上就不罢休,总价不在130万元以上,就别想买到两居的房子,要求全款的也不在少数,开发商也不怕你不买,一堆人等着想买呢!”对此现状,夏某很无奈。

  在疯狂的行情面前,夏某开始冷静地思考买房子的利弊得失,退出买房大军的想法也由此萌生。

  “首先,买房子最原始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居住的需要,从这点来看,租房子同样能够实现这一功能,为什么非要买房子呢?”

  夏某目前与研究生同学合租一个两居,总价2800元/月,她每个月为其中的一居支付1500元房租。租的房子让她很满意,从便利性上来说,无论是逛街购物、运动健身还是出行等等,都极为方便,而且房子到单位走路不超过10分钟,而她的工作性质又是经常需要上夜班和加班到深夜,这就使她免遭不少路途奔波之苦,而买房子是很难买到离单位这么近的。

  从经济负担上来看,夏某笑称现在是“每个月只需花1500元,却住在价值140万元的房子里”。的确是这样,夏某租的房子位于繁华的五道口商圈,且紧邻清华科技园,单价卖到2万元/平方米绝对没问题。所以这个70平方米左右的房子,的确是拥有着140万元的市面价值。

  而且,夏某非常认同一个叫于某罡的人的一些看法,这个人是北京集资建房的倡导者,尽管其倡导的集资建房活动后来不了了之,但是他的一些想法却很有道理。

  于某罡曾经在他的博客里算过一笔账,这让夏某看了觉得很受启发。

  于某罡认为,如果在五环范围内买个80平方米的两居,单价2万/平方米,总价160万元。首付48万元,按一般的20年还款期限来算,112万元的贷款,每个月要付高达6880元的月供,20年共支付利息53万元,这还是在首付能够凑齐48万元的前提下来说的。

  但如果租房的话,在三环范围内,租一套很不错的两居,4000元/月足够了,尽管未来房租会上涨,但总不至于涨到一般老百姓工资都不够租房的离谱程度,这种事只有买房才会遇到。而且,如果你真的有48万元的首付,即便是定期存款,20年后也有不错的收益,更何况现在相对比较稳健的理财方式有这么多,随便选选,48万元等到你老的时候,就会滚成一笔巨额的养老金,总之,从经济和生活角度考虑,租房远比买房划算。

  其次,在夏某看来,其实很多人买房子,往往是出于一些“杞人忧天因而自我折磨”式的目的,这完全没有必要。尽管“人无远虑必有近忧”,但是“远虑过多”的话,就有可能会成为毫无意义的“杞人忧天”,人活在当下最实在。

  假设:买了房子又怎样

  不买房子,并不代表夏某对未来没有方向。

  “我和男友也考虑过以后结婚生子的问题,但我们不认为这是个多大的问题。”夏某现在租的房子是房东单位的公房,房东目前住在其另一套房子里,所以,只要不出现不可预测的变化,这个房子可以相对比较稳定地租下去,这就避免了频繁搬家的情况出现。

  而且,夏某和男友是比较有创意和生活想法的“80后”,所以,大多数人眼里搬家的痛苦,在她们看来,完全是另一种体验。

  “搬家没什么不好呀,我和男友都是简约环保主义者,我们的生活用品极其精简且富有创意,所以搬起家来并不难。而且,搬家还可以换一个生活的地方和圈子,重新按照自己的创意简单装饰新家,所以,我们觉得搬家也是一件美好的事。而买房子就不行,注定了你要在一个地方长久的待下去。”

  夏某深信,只要她和男友在好好享受生活的同时,别忘了踏实工作,想要的以及需要的东西,都会有的。

  而且,目前来自各方面的新闻,也使得夏某在深思,即便是咬紧牙关买了房子又怎样?

  住建部副部长仇某兴说,“我国的建筑一般只能持续25~30年”。尽管后来有人出来说,关于仇部长的建筑寿命说,大众和媒体存在误读,因为“仇副部长的意思是批评规划建设没有远见,好多建筑没到使用年限就拆除了,而不是指建筑质量问题。”这起码暴露了一个问题,就是你买了房子,也不见得能够行使完合同上所明确的70年的使用权,在公共利益的名义下,重新的规划可能会使你一生积蓄买下的房子,一瞬间化为乌有。[page]

  买了房子又怎样?用确定的幸福生活,来换取不确定的房子及其可能带来的安全感,是极其不划算的一件事。而这也是现实中部分80后对于房子的反思和逻辑。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房产纠纷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64795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房屋出租家电坏了谁承担
房屋出租家电坏了谁承担
房屋租赁法律常识
身份证复印件是否合理
一般可在复印件上写明用途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签了分期付款合同。她说我要按照合同支付违约金、怎么办?
法律分析:一般可以退费。1、若因机构的原因造成学生无法完成学习计划的情况,学生要求退学、退费,机构须予以退还剩余的费用。2、机构开课前,学生因其他原因申请退费的
电话也打不通。我该怎么办?
报警处理或者起诉要求归还
房东不退押金租金怎么办
房东不退押金租金怎么办
房屋租赁法律常识
我们酒后驾车吹了93,怎么处理?
按照酒精浓度进行相对处罚
我这边想委托一个去昌乐县不动产查询一下房屋所有权人的登记信息和变更信息
法律分析:变更房产所有权人需要按照不动产登记中心的要求提供相关的资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九条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农
房东出租房子应该注意什么
房东出租房子应该注意什么
房屋租赁法律常识
侵占罪成都律师辩护有用吗
侵占属于自诉案件,派出所是不会处理的。自诉案件,受害人应当向法院提起。行为人构成侵占罪,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
下,我父亲于2023年9月1日在聊城东阿出了个交通事故如何追究肇事者的法律责任呢?
一、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者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1、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者可能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犯了交通肇事罪,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
海口市美兰区判决执行法处理费用法律规定是什么
您好,请问具体案件材料都有什么呢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