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了首付却不还余款 一购房者丢了房子又赔钱

更新时间:2019-08-03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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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余款付了首付10万元后,却一直不付23万余款;购房者郭女士就这样赖在那里,面对法院的判决也置之不理。10月26日上午,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对其强制执行,将房中的家私全部清理出去,房产归还开发商,10多万元首付款不予退还。当天上午,海南中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下

    余款付了首付10万元后,却一直不付23万余款;购房者郭女士就这样赖在那里,面对法院的判决也置之不理。10月26日上午,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对其强制执行,将房中的家私全部清理出去,房产归还开发商,10多万元首付款不予退还。

    当天上午,海南中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简称中源实业)向海口纠风热线投诉,称有人买房不给钱,还赖在那里不走,多年的积案无法执行,引起了海口中院的重视。经查,2004年10月28日,郭女士与中源实业签订了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以341220元购买中源实业开发的龙华商城小区B幢305房,当天付清首期房款103220元,余款23.8万元申请银行按揭支付。合同同时规定,若申请不被银行受理,郭女士应该在接到银行通知之日一周内,向开发商书面申请转换付款方式或退房,逾期不申请则视为毁约。

    郭女士支付了10多万元的首付款后,从开发商处拿到钥匙,随后进行了装修。但银行后来没有批准她的贷款申请。开发商得知消息后,马上与郭女士商量,限期要求她采用其他方式支付剩余房款,但郭女士一直没有兑现。不得已,中源实业一纸诉状将郭女士告上法庭,要求解除双方的房屋买卖合同。经法院调解,郭女士与中源实业达成协议:今年5月31日前支付购房余款23.8万元,若逾期未付清,中源实业有权收回,而她原先支付的103220元不予退还。但是郭女士却一直没有履约。

    7月10日,龙华法院向郭女士发出执行通知书,要求其在3日内履行还款协议,但她仍拒不履行,并对执法人员数次要求她限期搬走房中私人物品的公告置之不理,案件执行一度搁浅。10月26日上午,在中院执行局的督促下,龙华区法院开始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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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买房子付了30万首付
买房子首付以买卖双方签署合同中约定首付的价格计算。贷款流程是:了解房屋的基本状况如:面积、价格、配套设施、付款方式、物业状况等,与卖房人签订购房合同;买房人签订合同后向银行办理商业贷款,按银行的有关规定办理贷款手续;买卖双方办理产权过户,准备好相应的材料进行办理。法律依据:《贷款通则》第二十五条贷款申请:借款人需要贷款,应当向主办银行或者其他银行的经办机构直接申请。借款人应当填写包括借款金额、借款用途、偿还能力及还款方式等主要内容的《借款申请书》并提供以下资料: 一、借款人及保证人基本情况; 二、财政部门或会计(审计)事务所核准的上年度财务报告,以及申请借款前一期的财务报告; 三、原有不合理占用的贷款的纠正情况; 四、抵押物、质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的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及保证人拟同意保证的有关证明文件; 五、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 六、贷款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你好,买了房子,付了2万首付,中间付了22万。
你好,你要确定你是交的定金还是意向金,意向金是可以退的,定金是不能退的,定金是用来定你选的那套房子用的,如果你买了,可以算在房价里面,如果没买不管你有什么原因都不会退,你钱不够是你自身的原因,开发商肯定不会退,但是如果你是缴的意向金,要买他们楼盘的房子,但是最后没选到自己想要的,那样是可以退的。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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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纠纷时,保持冷静心态,学习并采用合适的维权手段。以上是简单的咨询,回复之后会跟你详细沟通
您没说这第86条是哪部法律里的呀。您得先告诉我具体是哪部法律规定,这样我才能给您解释啥意思,然后再根
男方分手后索要之前花销,得看花销性质。若属恋爱期间一般性赠与,像日常吃饭、送小礼物等,要不回来;若为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2分钟前
首先,你可以和对方友好协商,明确告知对方拖欠工资是不对的,要求尽快支付。如果协商没用,可收集好能证明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4分钟前
这种情况,你先和对方说明最初约定租金是300元,有聊天记录等证据的话拿出来。若对方不承认,你可以收集
您好,问题可以得到解答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6分钟前
原单位不给盖章和网上同意转证书不合理。你可先和原单位友好沟通,说明转证是你正常需求且已办离职。若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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