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该二手房为房改房或经济适用房,则对于买方来说要补交相当于成交价款3%(通州为1%)的土地出让金,此时如果买卖双方所约定的成交价款过低,则房屋交易管理部门有权要求进行房屋价值评估。如果二手房为商品房转手,则不存在一定要进行评估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