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评估机构的业务范围下列范围为房地产评估机构的评估业务范围: (1)国家出让、出租或提前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2)以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合资;(3)房地产转让、抵押、保险、设典、租赁; (4)新建、改制股份制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涉及的房地产评估;(5)因企业资产核算、破产清算涉及的房地产评估; (6)房屋拆迁补偿; (7)房地产继承、分析、合并;(8)仲裁或诉讼中的房地产价格评估;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评估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