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缴纳额度应随工资而变化吗?

更新时间:2019-08-26 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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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按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额是以其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作为计算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的,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年度,是从每年的7月1日到下一年的6月30日。在7月1日至下一年的6月30日期间发生工作调动,影响到工资变化的,将在下一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时再作

    按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额是以其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作为计算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的,而住房公积

    金的归集年度,是从每年的7月1日到下一年的6月30日。在7月1日至下一年的6月30日期间发生工作调动,影响

    到工资变化的,将在下一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时再作调整。因此,在住房公积金归集年度内,职工工

    作调动,其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不作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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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可不缴纳,想缴纳住房公积金,但是企业不缴纳
无论是否要买房,在单位都是可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在满足特定条件之后是可以申请提取的。以下是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况: 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 离休、退休的; 3.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 出境定居的; 5.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上述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如果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若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该余额将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当职工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所在单位应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持该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在3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此外,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管理中心将在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管理中心承担。
住房公积金可不缴纳,个人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有啥区别吗?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支付自住房屋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以上部分的; (七)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八)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收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职工在职去世,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的; (十二)职工为农业户口或非本市户口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律师解答动态
你好,需要起诉的话根据案件的管辖,我们都是可以处理
这个多少钱多少钱多少钱,他他多少钱,还有他的。
你是不是得了精神病,你去看一下,去看。
威法律师
威法律师
今天 00:31
你好可以说明你的诉求来的啊
唐宏林律师
唐宏林律师
今天 00:07
从积极还钱的角度,你可以主动与债权人沟通,提出一个切实可行的分期还款计划,表明还款诚意。在与债权人达
唐宏林律师
唐宏林律师
今天 00:06
小三写的欠条给你是否有效存疑,如果不存在真实借贷关系,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但是,对于夫妻共同财产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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