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托管业务 解决职工公积金支取转移
更新时间:2012-12-11 2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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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为方便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支
为方便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转移等手续,自200年月日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办住房公积金账户托管业务。
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缴交住房公积金且不符合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条件的,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职工均可到中心办理账户托管手续。职工办理账户托管手续后,职工提取、转移住房公积金时,由中心代原单位盖章,进一步方便职工。200年以来,中心共为62个单位近4000名职工办理了托管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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