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商品房要警惕五类陷阱
更新时间:2012-12-11 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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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楼市异常火爆的情况下,商品房交易中也开始出现一些陷阱。宁夏工商部门提醒广大购房者,在购房时应要求房地产开发商和销售商提供齐全的五证二书,警惕购房的五类陷阱。据了解,这五类陷阱是指合同未见到,预付款先交;玩弄文字游戏,签订不公平合同;优惠未到手,要
在楼市异常火爆的情况下,商品房交易中也开始出现一些陷阱。宁夏工商部门提醒广大购房者,在购房时应要求房地产开发商和销售商提供齐全的“五证”“二书”,警惕购房的五类陷阱。
据了解,这五类陷阱是指合同未见到,预付款先交;玩弄文字游戏,签订不公平合同;优惠未到手,要求购房者先付“定金”;虚假介绍,不符事实;交易不成,照样收钱。
针对以上五种陷阱,工商部门提醒购房者,在弄清楚开发商是否具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索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的同时,还要注意区分“定金”和“订金”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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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购买商品房遇到的问题
根据您的介绍,您和开发商之间已经建立了房屋买卖合同。那么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买卖合同只有在存在根本违约的情况下才有可能解除,所谓根本违约就是指由于一方或者双方的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根本无法实现,那么此时是可以将合同解除的。所以您的情况律师认为应该没有达到根本违约的情况,要求退房的可能性不大。如果由于开发商的这个行为导致您的损失发生,那么您可以就这个损失向开发商主张赔偿,但是要注意证据的收集。总之律师建议您还是和开发商协商解决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