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面积纠纷是目前消费者投诉的热点问题之一,为了解决面积误差问题,《办法》规定合同中应当明确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并规定了合同未作约定时的处理原则。即3%之内的部分多退少补,超过3%的部分,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不足3%的部分,由开发企业按房价款的双倍返还给购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