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私自购买土地建房,县土地局对陈某进行处罚是否正确?

更新时间:2019-08-17 0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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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问】1997年1月,我村的陈某与邻村张某以6000元人民币购得集体土地非耕地0.2亩,私订征地协议。1998年4月23日,陈某在未依法履行建房用地审批手续就破土动工,拟建楼房,县土地局对陈某进行了处罚。陈某觉得很冤,认为支付了价款,就应当可以建房。请问,陈某的想法

【问】

1997年1月,我村的陈某与邻村张某以6000元人民币购得集体土地非耕地0.2亩,私订征地协议。1998年4月23日,陈某在未依法履行建房用地审批手续就破土动工,拟建楼房,县土地局对陈某进行了处罚。陈某觉得很冤,认为支付了价款,就应当可以建房。请问,陈某的想法对吗?

【解答】


首先,陈某与邻村的张某之间的协议是无效的,因为该协议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9条规定:“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利用原有宅基基。确需另外使用集体所有土地的,必须持有关部门批准文件,向土地所在的农民集体经验组织提出用地申请,由村民代表会或者乡(镇)农民集体经济组织讨论通过,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限权批准。”

其次,土地局对陈某的处罚是正确的,既维护了法律的尊严,有保护了国有土地。根据你反映的情况,陈某不按法办事,未经批准,非法占地集体土地建楼房,明显违反了《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其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第一款“未经批准或者采取荒废耕地等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或者从事其他建设的,限期拆除或者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的规定,县土地局对陈某作出处罚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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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雪峰律师
侯雪峰律师
15分钟前
刑事案件比较复杂,要根据情况确定,建议直接委托律.师处理,争取从轻处理
保障性住房上市交易要符合当地相关法律法规。
党政律师
党政律师
20分钟前
你好,请问你有什么问题可以详细说一下情况,以便给你更好的解答。
杜峻霖律师
杜峻霖律师
41分钟前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暂不清楚捕鱼游戏属于什么年龄段的游戏,如果您属于未成年人,充值的金额超出了您的认
高宇航律师
高宇航律师
41分钟前
您好,可以向其所在地上级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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