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屋居住权能否消失?

更新时间:2015-04-17 15:08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我国现行《物权法》没有明确规定“居住权”的问题,但从法理上讲,居住权为使用权一类,可以适用“用益物权”的相关规定。

  肖女士和老梁属于再婚家庭,二人于2000年登记结婚,肖女士嫁到老梁家后与其一起住在单位公房。2006年,老梁单位进行房改,夫妻二人决定共同购买位于市区的一座房改房,并办理房产证,房屋所有权人登记在老梁名下。同年9月,双方书面约定:此房产权归梁某所有,但肖女士具有永久居住权,任何人不得干预。2010年,肖女士和老梁离婚,但在房屋问题上发生争议,梁某要求肖女士迁出该房。肖女士是否还享有在该房屋居主的权利?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屋产权在双方婚姻存续期间取得购买的,房屋依法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但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财产归属分为:法定归属和约定归属两种形式,即夫妻可以自行约定财产的归属。本案中,肖女士和梁某采用夫妻约定来划分财产的归属。他们的约定有效,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虽然他们约定房屋产权归梁某所有,但同时约定肖女士对房屋拥有永久居住权,即可视为梁某在自己的物权权利上设定了限制,此限制并没有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的规定。因此,梁某对该房屋不具有完整的物权(设定限制)。肖女士依此约定拥有的合法居住权,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

  李卉律师团队提醒:我国现行《物权法》没有明确规定“居住权”的问题,但从法理上讲,居住权为使用权一类,可以适用“用益物权” 的相关规定。即产权人可以在自己的不动产上设定用益物权。至于本案涉及的居住权问题,是夫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是依法成立的有效的婚内财产协议所赋予一方的合法权利。不过,为防止在离婚后发生纠纷,李卉律师团队还是提醒各位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要尽量做到彻底分割,在离婚协议中也要明确约定各方的义务及需承担的责任。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房产纠纷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70587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份额房产,离婚后,另方还有居住权吗?
你好 要看判决书如何判决的,如一方享有完全的所有权,则他方不应占有该房屋。
协议离婚后,房子还有居住权吗
这要看你们的具体约定和相关证据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2024离婚房子评估费谁出
离婚房产评估费一般由主张评估方出,若双方协商一致,也可约定由双方共同承担或由取得房屋所有权一方承担。具体选择哪种处理方式,应根据双方实际情况和协商结果来确定。
离婚后房子贷款没还清如何处理?
离婚后房贷未还清,可协议处理或通过法院判决。选择时需考虑双方经济状况、贷款责任分配及房产增值情况,以确保公平合理。
夫妻共同买房了,房贷还没还完怎么分配?
夫妻共同买房,贷款未清,需协商或诉讼分配。协商可依据双方约定进行,灵活高效;诉讼则由法院依据《民法典》判决,保障各方权益。具体操作包括签订协议书、收集证据、提起
房子是妻子的名字,能用丈夫的公积金还房贷吗?
可以的。因为公积金是已家庭为单位计算贷款的1.买的房子可以用妻子的公积金还房贷。2.如果贷款是商业贷款,需要爱人拿着借款合同和结婚证、爱人的公积金卡到公积金管理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如何保全出资方利益不被分割
也可以给父母写一个借条,证明当时购房款是父母借的
我们没有结婚证,但是有了孩子都没有机会上班,想问一下这种情况,我和儿子能得到房子吗?
你好和孩子爸爸过不下去了。我们没有结婚证,房子是我的名字具体情况说明一下
离婚房产分割问题,谢谢。
请说离婚分割财产过程中遇到的具体什么问题,一般情况下是婚前的财产归各种所有,婚后的平均分割!!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