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权利
更新时间:2012-12-11 22:34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2、转租金的确定权房屋转租的租金,由转租当事人协商确定。3、转让对房屋的承租权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将承租权转让给他人,应当事先征得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的同意。4、与有承租公房居住权人的互换权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交换使用各自承租的房屋,承租人
2、转租金的确定权 房屋转租的租金,由转租当事人协商确定。
3、转让对房屋的承租权 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将承租权转让给他人,应当事先征得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的同意。
4、与有承租公房居住权人的互换权 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交换使用各自承租的房屋,承租人应当事先征得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的同意。
5、承租人户名的变更请求权 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与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要求将承租户名变更为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之一的,出租人应予同意。
6、对出租人终止租赁关系的对抗权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民法典承租人的权利有哪些
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租赁关系中有着明确的权利和义务。出租人应交付并维护租赁物,同时承租人应按时支付租金并妥善使用租赁物。若租赁物需要维修,出租人需及时处理;若承租人未支付租金,出租人可催告甚至解除合同。双方可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途径解决争议。对于具体情况和措施,双方应依据合同约定和民法典规定进行操作。
公房转承租人的问题?
公房承租人享有以下权利:1. 转租权,但需在转租前书面告知出租人;2. 转租金的确定权,由转租当事人协商确定;3. 转让对房屋的承租权,但需征得共同居住人同意;4. 与有承租公房居住权人的互换权,同样需征得共同居住人同意;5. 承租人户名的变更请求权,与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后,出租人应予同意;6. 对出租人终止租赁关系的对抗权。
公房承租人的权利有什么
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具体包括:
1. 占有、使用房屋的权利;
2. 获得使用期间收益的权利;
3. 有限购买权;
4. 符合法律条件时,有解除合同的权利;
5. 按照合同约定使用房屋的义务;
6. 按照约定交纳租金的义务;
7. 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此外,根据相关规定,承租人在使用租赁物时应遵循约定的方法,若无明确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则应根据租赁物的性质进行使用。在租赁期限内,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获得的收益原则上归承租人所有,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