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权利
更新时间:2012-12-11 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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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2、转租金的确定权房屋转租的租金,由转租当事人协商确定。3、转让对房屋的承租权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将承租权转让给他人,应当事先征得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的同意。4、与有承租公房居住权人的互换权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交换使用各自承租的房屋,承租人
2、转租金的确定权 房屋转租的租金,由转租当事人协商确定。
3、转让对房屋的承租权 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将承租权转让给他人,应当事先征得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的同意。
4、与有承租公房居住权人的互换权 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交换使用各自承租的房屋,承租人应当事先征得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的同意。
5、承租人户名的变更请求权 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与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要求将承租户名变更为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之一的,出租人应予同意。
6、对出租人终止租赁关系的对抗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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