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共收录 303235 条法规今日更新 50 条法规

您的当前位置: 找法网 > 法规库 > 正文

广东省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2008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发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江府办[2007]107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7-10-24

施行日期:2007-10-24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制定的《江门市2008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发动工作方案》业经市政府十三届十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要求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卫生局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十月二十四日

江门市2008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发动工作方案

市卫生局、市财政局?

为做好我市2008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发动工作,确保完成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目标任务,现根据省第十次党代会、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暨农村卫生工作现场会议和市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市政府第十三届十次常务会议、10月15日全体市长办公会议的精神和要求,制定我市2008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发动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08年度,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合作医疗”)总体目标是:在巩固现有成果的基础上,要求全市参合率达到90%以上,具体为:蓬江区、江海区和新会区分别达到98%以上,开平市和鹤山市分别达到95%以上,台山市和恩平市分别达到90%以上。

二、筹集资金标准

根据省政府有关会议和市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的要求,各级要加大财政的投入力度,确保2008年度全市人均筹资标准不低于70元,其中参合农民个人出资不低于10元。

(一)参合农民出资标准:省要求2008年度参合普遍推行两档制,第一档(标准档)以户为单位参加,参合农民出资每人不低于10元;第二档(提高档)以村委会为单位参加,参合农民出资每人不低于25元。有条件的市、区可提高标准,并给予扶持。

对农村五保户、低保户个人参合出资办法仍按原有关规定执行。

(二)市本级财政按参合人数计算,扶持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开平市和鹤山市每人5元,扶持台山市和恩平市每人3元。在此基础上,另对全市困难镇(具体名单附后)参合农民再给予每人5元的补助。

(三)市本级财政对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独生子女户或纯生二女户给予每人5元的补助。

三、保障标准

(一)住院补偿报销标准:参加第一档(标准档,即人均筹资达70元)住院报销补偿年封顶线标准不低于15000元,有条件的市、区可提高标准;参加第二档(提高档,即人均筹资达85元)住院报销补偿年封顶线标准不低于30000元,有条件的市、区可提高标准。

合作医疗实际住院费用总补偿比例不低于30%.在用药目录和诊疗范围内,镇级医院补偿比例达到60%,县级的补偿比例达到50%,县外的补偿比例达到30%;各市、区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住院补偿报销起付线,建议镇级200元以下,县级400?500元,县以上800元。

(二)推行在镇级卫生院、村卫生站(指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重新审批设立的村卫生站)门诊补偿制度,参合人员每年每人报销标准不低于10元,有条件的市、区可提高标准。

(三)将部分特殊病种大额门诊费用和计划生育住院分娩、白内障手术等纳入到住院统筹补偿。

(四)要继续完善和逐步提高特别医疗救助水平和标准。有条件的市、区救助范围可在五保户、困难户、低保户的基础上扩大到其他大额医疗费用参合人员。

(五)最大限度发挥合作医疗基金效益,资金使用率要达到当年筹资总额的90%以上。

(六)加快农村合作医疗住院即时补偿工作。从2008年开始,县、镇两级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要全面实施农村合作医疗住院即时补偿制度。各市、区要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四、宣传发动时间安排

根据省统一安排和要求,合作医疗运行年度从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今年10月至12月为2008年度合作医疗的集中宣传发动时间。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在10月份完成工作部署。各级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领导小组应召开会议,完善和修订合作医疗工作方案和章程,并于10月30日前报市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各市(区)、镇(街道)应由政府召开农村合作医疗宣传发动工作会议,部署宣传发动工作,提出工作要求。

(二)10月至11月为集中宣传发动、向农户收款阶段。11月30日基本完成向农户收款的工作。宣传发动阶段,从10月30日起,各市、区每10天统计参合进度表报市卫生局,直至收款工作结束。

(三)12月为资金入户、登记造册、统计上报、录入电脑阶段。各镇(街道)收缴农户的资金应在12月上旬全部划入县级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入专户。各类帮扶资金,也应同时划入基金收入专户。12月中旬,各市、区要进行核查。12月下旬,由市卫生局组织检查,核实人数,查漏补缺。宣传发动的所有工作要在2007年底前结束。各地实际参合人数,以参合人数名册、12月20日前划入基金专户资金和电脑录入名单为准。

五、措施和要求

(一)积极宣传,大力发动。各市、区要召开动员大会和运用各种形式进行宣传发动。重点宣传合作医疗的基本知识,中央和省、市、县(市、区)有关合作医疗政策规定、本地合作医疗的实施方案和政策措施,合作医疗住院承诺制度、合作医疗投诉电话,受益群众的典型事例等内容,使广大农民群众自觉自愿参加合作医疗。各级新闻单位要积极配合,大力宣传本方案各项标准和要求。

(二)加强领导,部门配合。搞好合作医疗宣传发动工作,是完成年度合作医疗工作目标和任务的前提。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把农村合作医疗宣传发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集中领导、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做好该项工作,各级政府主要领导要关心和重视这项工作,分管领导要亲自抓。各级卫生、宣传、广播电视、报社、农业、民政等部门单位要互相配合,形成合力,抓好合作医疗宣传发动工作。

(三)掌握政策,讲求实效。各市、区在宣传发动中要掌握政策,决不能弄虚作假,虚报参合人数。不得垫资、不得以压任务的方式从基层干部工资收入中扣款。要特别注意宣传第二档(提高档)的补偿标准,尽可能发动以村委会为单位参加第二档。宣传发动工作既要尽力而为,又要讲求实效,通过扎扎实实的宣传发动工作,引导广大农民积极参加合作医疗。

(四)郑重承诺,取信于民。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在宣传发动过程中,对过去、现在所制定的仍然有效的政策、补偿标准、补偿办法等,要郑重向社会作出承诺,要言出必行,取信于民。对不履行承诺的单位,农村合作医疗管理部门要进行监督批评。要向农民群众广泛宣传各种承诺工作制度,并向社会公布监督投诉电话,接受群众监督,使群众信赖政府、支持政府。

(五)加强检查督促。各市、区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有关部门,认真抓好宣传发动的检查督促工作,对行动快、效果好的单位给予表扬;对领导不重视,宣传发动面不够广,效果差的单位,由市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领导小组给予通报,并提出限期整改措施,确保宣传发动工作收到好的效果。

(六)按照省印发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考核评估标准》,市政府将对2007年度各市、区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进行考核评估,对取得最高分数前三名的市、区给予表彰奖励。具体由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参照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奖励办法制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奖励办法,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七)各市、区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宣传发动工作实施方案,并于10月30日前报市卫生局。?

附件:2008年市本级财政加大扶持的贫困镇名单

一、江海区(1个)

礼乐办事处

二、新会区(1个)

三江镇

三、鹤山市(3个)

宅梧镇、双合镇、龙口镇

四、开平市(11个)

马冈镇、大沙镇、龙胜镇、赤水镇、金鸡镇、塘口镇、赤坎镇、蚬冈镇、沙塘镇、百合镇、三埠办事处?

注:因台山市、恩平市已纳入省的补助范围,两市的贫困镇不再纳入本次对贫困镇的扶持。???

广东省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免责声明: 找法网法规库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全国客服热线:400-666-2035。

扫一扫关注,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遇事找法,从找法网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