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共收录 303235 条法规今日更新 50 条法规

您的当前位置: 找法网 > 法规库 > 正文

内蒙古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总体方案》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内党办发(2006)20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6-08-25

施行日期:2006-08-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字号

各盟市委,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部、委、办、厅、局和各人民团体:

《内蒙古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总体方案》已经自治区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6年8月25日

内蒙古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总体方案

内蒙古自治区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成立的第一个少数民族自治区,是我国实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率先范例。2007年是内蒙古自治区成立60周年。60年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党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的光辉照耀下,全区各族人民同心同德,奋发图强,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取得了巨大成就,内蒙古的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隆重庆祝自治区成立60周年,对于向全国和全世界展示内蒙古团结进步事业的巨大成就和崭新面貌,昭示党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内蒙古取得的伟大胜利,团结动员全区各族人民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进一步发扬民族团结进步的光荣传统,努力开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新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指导思想

庆祝自治区成立60周年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七届十一次全委会议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把扎实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切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好事与“隆重、热烈、节俭、务实、安全”地开展各种庆祝活动结合起来,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我区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民族团结进步、人民安居乐业的大好形势,生动展示自治区60年来取得的巨大成就,激励全区各族人民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开放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同心同德、团结拼搏,为建设和谐内蒙古、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而不懈奋斗。

二、组织领导

自治区成立60周年大庆筹备工作领导小组,代表自治区党委、政府全面负责庆祝活动的组织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副主席岳福洪同志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大庆办)及有关专门工作组。其中,大庆办是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和协调督查机构,主要负责提出庆祝活动安排意见,制定总体方案,安排部署工作任务,协调工作关系,监督检查大庆筹备工作的落实和完成情况。有关专门工作组包括会务组、宣传组、场地组、安全保卫组、重点工程组、文体组、财务组,分别负责大庆筹备期间及大庆活动中的相关事宜。

各盟市要建立相应的大庆筹备组织领导机构,根据自治区60周年大庆总体方案,积极完成本地区承担的筹备任务,并结合当地实际,举办各种形式的庆祝活动,动员各族人民群众直接参与到大庆活动中来。同时要认真安排好中央代表团的慰问活动。

三、主要活动

60年大庆以中央代表团在我区的活动为主线,自治区集中开展的庆祝活动和各个地区普遍开展的庆祝活动相结合。拟安排的自治区集中性活动包括:

(一)专项活动。有迎送中央代表团、庆祝大会、干部大会、向中央代表团汇报会、第七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招待会、座谈会、游园活动。

(二)慰问活动。主要是中央代表团分赴各地的慰问活动,庆祝活动前自治区党政领导对自治区老领导、老同志的慰问活动。

(三)宣传活动。文字类有:自治区成立60年来辉煌成就的总结与宣传,老领导、老同志纪念文章的征集与发表,国内外主要报刊记者“走进内蒙古、宣传内蒙古”活动的组织。广播影视类有:反映自治区成立60年来主要成就的大型系列专题报道、表现自治区风土人情的大型系列专题片、中央电视台集中时段对我区的宣传报道、国内外有关广播电视对我区的宣传报道、自治区成立60周年献礼影视剧制作。展览类有自治区成立60周年成就展。

(四)文艺活动。有庆祝大会文艺活动、庆祝自治区成立60周年大型文艺焰火晚会、自治区政府与国家民委在北京联合举办的大型文艺晚会、内蒙古电视文艺晚会;配合中央艺术团的文艺演出活动;大庆期间各种类型的文艺演出活动。

(五)体育活动。为中央代表团和来宾组织具有民族特色的专场体育比赛和表演。

(六)经贸活动。举办中国少数民族商品交易会、内蒙古自治区经贸活动洽谈会。

(七)旅游活动。创建自治区旅游精品线路、举办北方十省市区旅游交易会。

四、筹备工作

60周年大庆初步拟定7月底8月初在呼和浩特市举行。筹备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2006年5月至12月,主要任务是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筹划和制定大庆活动的各项方案,督促重大基建项目进度。第二阶段为2007年1月至4月,主要任务是按照大庆总体方案、各子方案抓好相关工作的落实,基本完成筹备任务。第三阶段为2007年5月至7月,主要任务是检查验收大庆筹备的各项工作,做好补充完善。

(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各种形式的“迎大庆,做贡献”活动。此项工作由大庆筹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牵头组织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大庆办负责日常工作。

(二)60年辉煌成就和经验的总结。此项工作由莫建成同志负责,自治区党委政研室牵头组织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宣传组负责日常工作。

(三)60年大庆的内外宣传。此项工作由莫建成同志负责,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牵头,会同民委、内蒙古日报社、实践杂志社、广电局等部门提出意见,宣传组负责日常工作。

(四)60年大庆重点项目建设。此项工作属自治区的由郝益东同志负责,重点工程组负责日常工作;属呼市地区的由韩志然同志负责,场地组负责日常工作。

(五)60年大庆主要集会。此项工作由任亚平同志负责,自治区党委办公厅牵头,会同政府办公厅等有关部门提出意见,会务组负责日常工作。

(六)60年大庆的文体活动。此项工作由乌兰同志负责,自治区文化厅、广电局、体育局等部门提出意见,文体组负责日常工作。

(七)60年大庆经贸、旅游活动。此项工作由余德辉同志负责,自治区商务厅、旅游局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意见,会务组负责日常工作。

(八)60年大庆首府城市建设和市容市貌整顿。此项工作由韩志然同志负责,场地组负责日常工作。其他盟市由主要领导负责。

(九)60年大庆安全稳定工作。此项工作由罗啸天、连辑同志负责,自治区政法委牵头组织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安全保卫组负责日常工作。

(十)60年大庆的接待工作。此项工作由任亚平、乌兰巴特尔同志负责,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牵头,组织民委等部门提出意见,会务组负责日常工作。

(十一)60年大庆中央代表团的活动。此项工作由任亚平、郝益东同志负责,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牵头,会同民委等部门提出意见,会务组负责日常工作。

(十二)60年大庆的资金筹措和管理工作。此项工作由岳福洪同志负责,自治区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意见,财务组负责日常工作。

(十三)60年大庆各种纪念品的设计制作。此项工作由任亚平、乌兰巴特尔同志负责,大庆办提出意见并负责日常工作。

五、总体要求

(一)各地区、各部门要从全局的高度,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自治区党委、政府的要求和部署上来。举办好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典活动,是全区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各级党委、政府的一项中心工作。在庆祝自治区成立60周年之际,既要鼓足干劲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又要及早规划和提前安排好庆祝活动的各个项目;既要认真做好60年来取得成就的总结、宣传,又要注重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现实问题;既要隆重热烈地充分展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胜利成果和各族人民的时代风采,又要坚持艰苦奋斗,杜绝形式主义、铺张浪费、华而不实的现象发生。

(二)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60周年大庆,不仅要让人民群众看到自治区60年来发展的辉煌成就,更要让人民群众享受到发展的成果和实惠。自治区党委、政府决定,在庆祝自治区成立60周年之际,要在解决农牧民饮水问题、开通乡村道路、完善农村电网、提高义务教育水平、发展民族教育、改善农牧民就医条件、加强农牧区文化建设、落实各项惠农政策、扩大就业再就业、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增加城市居民收入等方面,扎扎实实地为人民群众办几件好事、实事。

(三)呼和浩特市作为自治区的首府,是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的主要活动地,要科学规划、突出特点、注重内涵,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建设,加快推进自治区60年大庆重点项目建设,努力改善人居生活环境。要搞好城市出入口和机场、火车站、主要干道、街心以及中外宾客下榻的宾馆、饭店等的环境美化、绿化和道路畅通工作。要开展形式多样的文明礼貌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文明素养,确保2007年实现首府大变样的目标。自治区有关部门对呼和浩特市的城市建设工作要给予多方面的支持,区直机关和驻呼单位要维护和尊重呼和浩特市城市建设和管理的整体规划要求。

(四)承担自治区60周年大庆筹备工作任务的部门,要根据大庆总体方案的要求,对各自承担的筹备任务,组织精干力量,制定详实的工作方案,认真实施,按时按要求完成任务。自治区其它各部门及直属相关单位也要结合各自业务工作,积极主动地为大庆做贡献。各部门、各系统、各单位都要顾全大局,服从协调指挥,按照自治区60周年大庆筹备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在人力、设备、物资等多方面支持大庆活动,做好与庆祝活动相关的各项工作。

(五)自治区60周年大庆的接待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服务性都很强的工作,一定要做到热情主动、周到细致、有条不紊。接待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安排。邀请来宾需按照程序经自治区60周年大庆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同意,邀请省部级单位和领导同志要报请自治区党委、政府审定。

(六)自治区60周年大庆活动具有广泛的群众性和开放性,届时中央代表团及国内外宾客将云集我区,安全稳定工作十分重要。要周密细致地做好与安全稳定相关的各项工作,力求大庆活动万无一失。大庆前,各级党委、政府要落实信访责任制,做好化解社会矛盾的工作。对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要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集中梳理上访积案,对查出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要落实责任,限期解决。各级政法、公安、武警、国家安全、信访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全力做好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严厉打击各种形式的犯罪活动。特别是对大庆期间的各项庆祝、文体、集会、经贸和重要领导及贵宾的活动场所和住所进行安全防范,突出抓好防交通事故、防火、防恐、防群体性上访以及其它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理。

(七)要充分发挥部门、系统、地区的积极性,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筹集资金,为大庆各项活动提供物资保证。同时,欢迎国内、区内外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在自愿的基础上为自治区成立60周年大庆提供财力、物力支持。凡经自治区确定的各项活动预算都要精打细算并严格执行,能与各部门业务结合起来的正常支出不得列入大庆筹备工作经费。严禁各地、各单位借60周年大庆之名,硬性向单位、企业和社会搞所谓的赞助和摊派活动。

(八)大庆的各项活动严格按照“责任明确”的原则运行。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自治区60周年大庆筹备工作的总体要求和职责分工,认真抓好组织落实,做到专事专人专办。大庆的各项筹备工作都要拟定工作运行图,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规定的任务。大庆办要加强督促检查,掌握各方面工作进度,及时反馈和定期通报筹备工作情况,重大问题要向领导小组请示报告,确保大庆筹备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大庆活动圆满成功。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内蒙古党委办公厅

免责声明: 找法网法规库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全国客服热线:400-666-2035。

扫一扫关注,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遇事找法,从找法网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