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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体育事业

发布部门:成都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成府发[2005]51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章

公布日期:2005-09-20

施行日期:2005-09-20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成都市体育事业2005-2008年发展规划》已经2005年8月31日市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九月二十日

成都市体育事业2005-2008年发展规划

依据国家体育总局《2001-2010年体育改革与发展纲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体育强省的决定》(川委发[2005]8号)精神,制定成都市体育事业2005-2008年发展规划。

一、近五年体育事业发展回顾

改革开放以来,我市体育事业成绩斐然,特别是最近5年,抓住机遇,深化改革,各项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圆满完成了工作目标任务,为我市体育事业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群众体育不断发展。以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为契机,群众体育活动广泛开展,每年参与“七大”青少年体育活动的人数超过1000万人次。体育人口达450万人,占人口总数的41%.社会化群众体育组织网络体系得到加强,市级单项运动协会、行业体协发展到38个,90%的街道社区和大多数乡镇建立了体育组织。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达41个,会员约9万人;老年体育组织58个,会员达35万人。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6000多人。建立国民体质监测中心。

(二)竞技体育成效显著。一批优秀青少年选手脱颖而出,先后获得世界冠军9项,亚洲冠军21项,进入前3名24人;输送到省优秀运动队人数占全省总输送人数的近40%,有16人次成都籍运动员到国家一线运动队集训;9名成都籍运动员参加第28届奥运会,获得1项冠军、2个第四名和4个第六名。省运会运动成绩名列前茅。2001年,122名成都籍选手代表四川省参加第九届全运会取得好成绩。2003年,参加第五届全国城市运动会,获金牌13枚列第9位,奖牌44枚列第7位,总分853分列第7位的优异成绩,居西部城市之首。

(三)各类大型体育赛事活跃。成功协办和承办了第六届全国大学生运动会、2004年亚洲杯足球赛、四川省第九届运动会等大型赛事。举办了国际足球邀请赛、世界女子飞人挑战赛等多项国际和亚洲赛事。每年承办全国足球甲级联赛等全国单项比赛均在30场次以上。连续18年荣获国家和省“最佳赛区”和“优秀赛区”称号。

(四)体育场馆设施较大改善。体育设施的数量和质量都有较大的提高。目前,全市共有体育场地5003个,其中标准场地3130个、非标准场地1873个。体育场地占地面积1732.5万平方米,其中公共体育场地1851个,占地面积641万平方米。人均公共体育占地面积0.63平方米,人均体育场地面积0.44平方米。利用体育彩票公益金修建全民健身路径600余条,健身路径遍布城市各街道社区。新建了国家级青羊区全民健身中心、武侯区健身中心、锦江体育公园等群众健身设施,建成锦江区水井坊全国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青羊区、金牛区、成华区、新都区、双流县、龙泉驿区、都江堰市、崇州市、彭州市、郫县、新津县、大邑县等达到了国家体育先进县体育设施“211标准”(即“两场”:田径场、灯光球场:“一房”:训练房:“一池”:游泳池)。各大专院校建成10余个综合性体育场馆,社会力量参与建设了一批高档次的体育设施,如高尔夫球场、健身健美房、大型滑雪滑草场、网球场等。

(五)体育市场和体育产业初具规模。体育产业成为我市国民经济产业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初步形成以体育竞赛、体育健身、体育人才培训、体育旅游、体育用品生产销售、体育彩票、体育赞助广告、体育中介为主要内容的体育产业体系,2003年体育产业增加值达5.4亿元、占GDP比重为0.29%.目前,全市体育经营户达4482户,全年营业收入近3亿元;体育俱乐部128家,注册资金近4亿元;体育彩票年销售额稳定在5亿元左右。

(六)各项保障措施得力。地方体育法制建设不断推进,执法者的政策水平和经营者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体育市场规范、有序发展。体育系统干部职工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进一步提高。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狠抓赛风赛纪,杜绝“兴奋剂”事件的发生,切实维护了体育竞赛的公正、纯洁。

(七)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市大型体育场馆设施少,难以承办高水平的大型国际、国内体育赛事;群众健身设施不足,与人们健身需求差距较大;体育科研能力薄弱,培养的高水平运动员不多;未形成体育产业发展的良好环境,体育用品生产企业数量少、规模小,缺乏骨干企业和知名品牌。

二、今后几年体育事业发展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

指导思想:坚持体育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方针,使人民群众身体素质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实现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的协调发展和相互促进;坚持以改革促发展,强化体育制度创新和科技创新,努力推进体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增强体育发展的活力和后劲;坚持依法行政,实施科技兴体战略,发展体育事业。

总体目标:与经济和社会事业同步发展,建设体育强市。

具体目标: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不断增加,群众健康水平明显提高,体质明显增强,体育人口比在城区达45%,乡镇达25%.继续保持竞技体育在西部的领先地位,2007年第六届全国城市运动会上实现保九争八目标,保持西部第一;力争成都籍运动员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上夺得金牌。到2008年全市体育产业增加值达29亿元,占GDP比重达到0.8%;体育场地占地面积城区达到人均1.0平方米、其他区(市)县达到人均1.5平方米;规划建设新体育中心,提高我市大型体育设施档次,具备承办2013年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等国内综合性运动会的能力,为承办国际国内高水平体育赛事奠定基础。

三、主要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以构建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为抓手,全面落实全民健身计划。

1.大力推进群众体育社会化进程。重点抓好农村乡镇和城市社区体育组织建设,重视和发挥农村乡镇和城市社区文体站作用,发挥各级各类体育社团的纽带作用,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体育活动。加快体育协会实体化步伐,积极支持和扶持社会兴办的各种健身俱乐部。建立完善并大力发展社会体育指导员组织网络,加大培训力度,达到每万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12人的标准。

2.充分发挥社区体育组织作用。通过开展各具特色的社区体育活动,多渠道筹措经费,完善社区体育设施。开放社区公共体育设施,实现体育资源共享,促进社区体育发展。

3.不断加强农村乡镇体育工作。在有群众基础的乡镇进行农村体育俱乐部试点工作。举办第二届成都市农民运动会。区(市)县、乡镇应将农民运动会形成传统,每4年举办一届。开展“体育三下乡活动”,引导农民树立“要健康,奔小康”的观念,将传统健身方式与现代体育活动紧密结合,促进农村体育的发展。

4.倾力打造群众体育健身活动品牌。进一步提升元旦越野赛、舞龙舞狮赛、龙舟赛等已有的大型群众体育活动品牌,再树一批有影响的新品牌。继续搞好“五个亿万人群健身活动”和“全民健身周”活动,突出抓好“假日体育”、“广场体育”、“公园体育”、“休闲体育”、“趣味娱乐体育”等特色群众体育活动。

5.全面推行《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完成第二次全国国民体质监测有关工作。建立完善成都市三级体质监测网络和国民体质监测系统及数据库,指导群众科学健身。

(二)以奥运争光计划为总体要求,全面落实竞技体育“金牌战略”。

1.确立重点项目,集中优势打造优秀奥运人才。根据奥运会、全运会、城运会和省运会的目标任务以及国家奥运优势项目和省级重点运动项目的实际,确定乒乓球、跳水、射击为我市的一类重点优势项目,羽毛球、体操、女足女垒、田径(短、跳、跨)为二类重点优势项目,田径、游泳及“三大球”为基础重点项目。设立奥运人才专项经费,用于国家队成都籍在训运动员的经费补充,奖励在运动成绩、人才培养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调整现有优秀运动队项目人员编制,实行动态管理。强化重点项目的人才培养和训练保障,对重点项目要加强政策扶持力度,增加专门经费,切实解决重点项目运动员正式进队前的集训费用。将现有训练人头经费调整为运动项目专项经费,根据实际需要实行动态划拨,集中财力、物力、人力,重点保障重点项目的人才培养,打造高水平奥运人才。

2.创新机制和体制,增强业余训练的活力。办好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争取每年有1000万人次到俱乐部训练,使其成为发现和培养优秀体育后备人才的基地。逐步形成重点项目政府保证、热点项目进入社会和学校、难点项目推向市场的多元化格局。改革市综合性运动会运动成绩的认定方式,以鼓励常年坚持业余训练和积极输送人才的区(市)县。继续在全市公开选拔参加省以上比赛队伍,并按市重点班待遇予以一次性奖励。区(市)县业余体校应开设3?5个项目的业余训练,并根据我市确立的重点项目确定各自的重点发展优势项目。

3.进一步加强教练员队伍建设,建立高水平的教练员队伍。畅通合理的人才流动渠道,面向全国乃至国际招聘高水平的教练员。建立良好的用人机制。制定相关激励和约束机制。按照竞技体育的任务周期,明确教练员的任务指标,充分调动教练员培养优秀人才的积极性。搞好教练员的定期业务学习和培训,优化全市教练员队伍。

4.加强运动员队伍的管理和建设。本着“选好苗子,打好基础,系统训练,积极输送”的原则,搞好运动员队伍建设。按照人事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建立科学、规范的优秀运动员选拔制度。创新运动员资格管理办法,对运动员的资格实行科学和严格管理。加强青少年运动员的思想品德、心理素质和文化素质的培养和教育,积极鼓励运动员刻苦训练、勇攀高峰。

(三)以创新体制机制的突破,加快体育产业发展。

1.将体育产业发展纳入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建立与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体育产业统计指标体系。

2.结合事业单位改革,处理好经营性与公益性的关系,促使体育资产向体育资本转化,形成体育产业规模发展的格局。

3.开发体育市场,逐步推进体育赛事市场化,推行体育竞赛活动市场运作模式。发展体育中介机构,鼓励社会力量承办高水平体育竞赛和表演,拉动体育用品、服装、设施、广告及旅游消费。

4.开发电子竞技市场,使数字体育成为我市体育产业新的增长点。切实加强体育彩票销售服务工作,确保体育彩票业健康、持续发展。

5.支持我市体育用品生产企业创品牌,提高地方产品的市场占有率。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兴建体育设施和捐赠支持体育事业。

6.以2008年北京奥运会为契机,发挥体育明星品牌效应,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各类群众喜爱、有市场效应的体育项目培训。

7.鼓励社会资金投资体育健身、休闲业,吸引外地健身、休闲企业到成都落户,打造3?5个体育健身、休闲知名企业,形成门类齐全、布局合理的健身、休闲市场。

8.落实国家制定的体育服务行业标准,加强对体育市场的监督与管理,促进体育产业健康、规范、有序发展。

(四)以能力建设为重点,积极申办和精心组织各项体育比赛。

1.申办2007年女足世界杯,做好2013年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等国际、国内重大赛事的申办、组织工作;举办有影响、高水平的大型竞赛活动和全国性单项体育竞赛;引进国外趣味性强的体育竞赛项目。

2.举办各类裁判员培训班,提高裁判员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健全各运动项目裁判委员会,发挥其在裁判员培训、学习、晋级、使用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裁判队伍人数递增30%以上。争取2008年北京奥运会上有成都籍裁判员担任裁判工作。

3.结合我市开展的体育项目,提高体育竞赛管理人员的竞赛组织、协调、管理能力,建立梯形结构的竞赛管理人员体系。培养具备外语能力、能参与对外交流的竞赛活动管理人员。体育竞赛组织管理人员在现有基础上扩大30%.

4.改善和更新体育竞赛器材和设备,逐步添置科技含量高的现代化竞赛器材。完善体育竞赛制度,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竞赛原则。市级综合性运动会竞赛办法的制定要以人为本,以培养和输送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为目的。

(五)以规划为龙头,加强体育设施建设。

1.为申办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规划建设全运会主会场,包括综合性体育场、现代化体育馆、游泳跳水馆以及各种单项训练馆,使其能承办全国综合性运动会,具备体育竞赛、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和群众体育健身消费等功能,形成现代化城市体育设施的基本框架。

2.结合园林、绿地、市政等规划,建设群众“身边的”健身场地。把群众健身场地的建设纳入城镇规划和居民小区建设规划,使体育设施建设和园林建设相结合。到2008年,城市社区和农村乡镇都有群众健身设施。

3.县(市)体育场馆建设与实施优先发展镇、重点镇建设规划同步进行。县(市)政府所在镇体育设施达到“2111”标准(即“两场”:田径场、灯光球场:“一房”:训练房:“一池”:游泳池:“一中心”:健身中心);其他优先发展镇、重点镇体育设施达到“111”标准(即一个田径场、一个标准体育设施、一组健身路径);农民新村配备公共健身设施。90%的乡镇要建有体育设施。

(六)加强队伍建设,促进体育事业发展。

1.人事、劳动、保险、体育等部门要共同研究制定运动员伤残保险制度,争取将我市优秀运动队纳入国家及省优秀运动员伤残互助保险系列。研究制定有关非职业化运动队优秀运动员退役就业安置政策措施,拓宽运动员就业安置渠道。鼓励退役优秀运动队运动员自主择业、实行货币化安置。

2.加大全市体育行政部门和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完成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建立一套适合市场经济规律、有利于体育事业发展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积极探索符合体育事业单位特点的领导职务任用管理办法,逐步形成一支专业化、知识化、年轻化的直属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队伍。

3.建立健全我市体育法规体系。搞好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加强执法监督,依法行政。加强体育宣传报道工作,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普及体育科学知识,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4.加强体育队伍思想道德教育及监督管理,切实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坚决反对在训练、竞赛中使用违禁药物,依法维护体育竞赛的公正、公平。

成都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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