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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商务局房山工商分局房山区有形市场迎奥运行动实施计划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房政办发[2005]101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5-12-22

施行日期:2005-12-22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区直属各公司: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区商务局、房山工商分局制定的《房山区有形市场迎奥运行动实施计划》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房山区有形市场迎奥运行动实施计划
商务局 房山工商分局
(二00五年十二月)

为全面贯彻落实“新北京、新奥运”战略,努力创建与首都商业发展布局相一致、与首都城市风貌相适应的优美、和谐、有序的市场环境,全面提升有形市场现代化水平,根据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北京市有形市场迎奥运行动计划》的总体要求,我区将利用三年时间对全区有形市场进行整顿和规范,现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整顿和规范有形市场工作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求真务实、服务于建立和谐社会的工作理念,坚持以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和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把规划、建设和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按照“规范、优化、培育、提高”的工作目标,以调整市场结构为主线,加快对原有市场硬件的升级改造,提升现有市场设施及服务管理水平,同时指导建设、培育符合现代化标准的便民市场、专业市场、物流批发市场,努力将全区的有形市场建设成为布局更加合理,结构完整、设施完善、规则健全、管理规范、功能完备、秩序优良,人民群众满意的现代化市场。

二、工作任务

(一)科学设定准入门槛,规范引导,优化布局,促进发展。

有形市场的建设发展是区域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现代化城市发展相适应。因此,市场从量的发展向质的提高转变,要通过规范市场登记程序,保证市场设立的合理性,大力发展专业市场;重点培育技术信息、劳动力市场和要素市场,支持发展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社区菜市场;重点发展小商品、家居建材、汽车配件、服装、数码电子产品等市场,限制各类初级市场和已饱和的市场,以形成辐射范围广、服务功能完备,交易规范、便捷的市场体系。

1.鼓励发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首都经济发展要求,适应我区城市发展和产业布局,满足百姓日常需求的四种类型市场,即:便民市场、专业(特色)市场、大中型物流批发市场、新技术应用及新型交易方式市场。

鼓励发展社区便民菜市场、家政服务市场等关系群众日常生活需要的连锁化、品牌化、规范化便民市场;

鼓励发展传统工艺市场、人才市场、花卉市场、文化休闲市场等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品牌优势的专业(特色)市场;

鼓励发展大中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大型粮油批发市场、大型工业品批发市场、再生资源回收处理中心等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的专业物流批发市场。

2.重点监管不符合产业结构调整和可持续发展要求,设施简陋,存在安全隐患,影响市容环境,严重扰民以及不能给当地百姓带来实际利益的各类市场。

重点监管城镇中心、商务中心各类市场;学校周边、河道两侧、高压线下、交通枢纽周边的各类市场。

3.设立新建市场。坚持功能配套、活跃流通、促进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并纳入《房山区流通业发展规划》。市场建设依据规划、消防、市容等有关方面的规定,不得阻碍交通,不得破坏市容环境,不得侵占、损坏公用设施,不得设立在国家机关、部队、学校等单位的周边地区。新建市场在取得市场经营主体资格后,应严格按照市场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房山区有形市场建设管理规范》(见附件2)的规定,在硬件设施、服务配套、经营管理等方面实行标准化、科学化管理。

有形市场建设应达到的标准:市场主体建筑厅室化,全部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或轻钢结构建筑;地面坚固、平整、防滑、清洁,不暴露表层泥土;设置与其经营规模相符的配套服务设施;具备完整的电脑网络管理系统和互联网信息交换系统。

4.升级转型。针对全区现有44家有形市场的现状,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有形市场的升级改造和迁移转型。其中:对永安批发市场等5个设施较为简陋的农副产品市场升级改造;对良乡太平庄建材市场、长阳哑叭河建材市场、新镇市场、房山粮油批发市场4个市场实施注销;对良乡华龙农副产品综合交易市场、阎村绿海农副产品市场、吴庄阎新市场交易管理中心3个设置在高压线下的市场进行迁移;对无改造价值市场进行淘汰。净化区域环境,以适应首都城市发展要求和满足市民日常生活需求的原则,引导发展以批发市场为依托的专业化农产品“物流”配送公司、连锁经营,规范流通渠道;加快农副产品零售市场和社区菜市场市场化运作、超市化便民社区生活组团的管理进程,激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农改超”、“农加超”的探索和试点。完善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的集散、价格形成、流通标准化、关卡、结算、产业带动等功能,实现功能分区明确,信息运行顺畅,全面提高市场交易的现代化水平。

鼓励发展的市场在宏观政策、资金等方面择优给予必要的支持;对于重点监管的市场,有关部门将加大在土地、规划、环境、卫生、安全、交通等各方面的监管及对其资质审查的力度;对于升级转型的市场,将本着“扶持升级,加快转型,优胜劣汰”的原则,加大管理力度;对不符合城市规划,利用临时建筑开办或证照不全的市场,要给予坚决撤除;对于新建市场要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禁止不符合城市规划和产业布局的市场建设。

(二)明确职责,加强监管,有效落实。

优化产业结构,强化市场监管,引导促进市场发展是政府各部门的重要职责。

1.按照市场分类标准,逐步实施市场分级分类管理,使市场管理层次化、规范化、标准化、网络化。通过检查、验收、分级管理,逐步推行市场预警制度,以达到对市场整体情况的预防、监管目的。

2.房山工商分局要在新建和改扩建市场方面按照“突出重点、严格监管、完善制度、标本兼治”的要求,定期开展有形市场执法检查,重点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照经营市场。

3.按照房山区市场建设规划的要求,区发改委、房山工商分局、区商务局对市场的发展建设,要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加强协调沟通,密切配合,搞好宏观调控。

(三)认真落实市场规范,全面提升管理水平。

从现在开始到2008年奥运会召开前,利用三年的时间在全区全面推行和落实十三类有形市场管理规范,分步骤逐一推行,广泛宣传,加强教育培训,考核达标,保证各项规范全面落实。督促市场建立经营者档案,及时掌握经营者的基本情况和信誉状况等动态信息;要求市场要设立专门的投诉机构,及时解决投诉纠纷,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建立市场公示制度,公布食品、商品质量抽检结果和市场主体、商品的退出情况、违法经营者名单;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积极推行电子结算和计算机管理,全面推进有形市场现代化进程。

建立健全商品准入制度,强化商品质量管理,进一步完善“索证索票”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规范进货渠道;督促市场设立专门的商品质量监测机构,建立质量管理制度,配备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检测设备,严把上市商品质量关;积极开展“引真、打假、扶优”活动,引导企业在市场内设立名优产品直销点、采取名优产品代理制、配送制等方式,扶持名牌商品占领市场;督促鲜肉和蔬菜批发、零售市场要认真实行“厂场挂钩”和“场地挂钩”制度;加大市场易腐食品销售和加工现场的冷藏、保温、保鲜、保湿、防尘等设施的推进力度,保证消费安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树立良好市场形象。

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完善信用奖励机制,对市场主办单位不认真履行义务、疏于管理、造成市场秩序混乱的要坚决依法查处,不留私情,情节严重的要停业整顿;采取多种形式对不合格商品的供货商、生产商、经营者、市场主办单位予以公示曝光,通过社会监督,开展守信企业、文明市场、平安市场、无假冒商标市场等评比活动,奖优罚劣,促进市场主体诚信;完善对市场的信用惩戒机制,将市场和经营的违法行为记入企业信息系统,加大企业的失信成本,净化市场环境。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启动部署,落实责任。

从现在开始到2005年底,各相关部门开始动员部署,全面启动计划,落实责任分工,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调研市场,摸透各类市场情况,按计划进行挂帐管理。

第二阶段:落实计划,全面推进。

2006年1月至2007年12月,为重点开展有形市场整治、规范、改造、建设、监管、制度落实,完成有形市场现代化建设阶段,以形成新的市场流通体系和功能,展现首都市场良好面貌。

第三阶段:完成项目,加强检查。

2008年1月至7月,对重点市场、重点改造项目进行逐项严格检查,加强定期监管,集中力量完成上一阶段未完成的工作任务。市场升级改造工作结束后,由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区的有形市场升级改造工作进行合格验收,为迎接奥运会的召开做好准备。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分工。区政府成立由高言杰副区长任组长,区商务局局长朱仕生、房山工商分局局长王华鑫任副组长的房山区有形市场迎奥运行动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负责我区有形市场规划布局、整治和规范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局。区商务局、房山工商分局牵头,区发改委、区市政管委、房山规划分局、区城管大队、房山交通支队、房山公安分局,房山消防支队等单位按照全面治理、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的原则,制定本部门、本单位的行动方案,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对新建、改建、迁移的市场主体从城市规划、

商业布局、交通和绿化的要求、规范化建设及管理等方面进行指导和监督,建立责任制,明确责任分工,确定责任人,强化工作进度和质量考评,以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属地管理,加强督查。各乡镇政府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根据《房山区有形市场升级改造明细表》(见附件3)的改造意见,加快辖区内有形市场的转型升级,抓紧落实,加强督查。

(三)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加强有形市场监管在调整产业结构、提升城市发展水平、建设和谐社会中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有形市场的规范管理,确保有形市场有序健康发展,以全新的面貌迎接2008年奥运会的胜利召开。

附件:

1.房山区有形市场迎奥运行动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房山区有形市场建设管理规范

3.房山区有形市场升级改造明细表

附件1:

房山区有形市场迎奥运行动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 高言杰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 朱仕生 区商务局局长

王华鑫 房山工商分局局长

成 员 薛满德 区发改委副主任

王大勇 区市政管委副主任

肖树合 区商务局副局长

李力君 房山工商分局副局长

崔立新 房山规划分局副局长

靳小强 区城管大队副大队长

蒋金山 房山交通支队副支队长

曹长春 房山消防支队副支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局。

办公室主任 朱仕生 (兼)

副 主 任 李力君 (兼)

肖树合 (兼)

成   员 赵忠平 联系电话:89319369

李素兰 联系电话:89350497

李俊春 联系电话:69366842

康绍武 联系电话:69366842

附件2:

房山区有形市场建设管理规范

一、总则

适用范围:在房山区行政区划内所有生活消费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和生产要素市场。

(一)硬件设施规范。

1.市场主体建筑。

(1)主体建筑厅室化,应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或轻钢结构建筑,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社区便民网点除外);

(2)有良好通风、采光、上下水设施;地面坚固、平整、防滑、清洁;楼厦式市场应具有中央空调及供暖系统、客货电梯系统和闭路电视监控系统;

(3)分行划市经营,有统一、醒目的经营区域标识,在市场入口的显著位置应设立明确的市场导购图。

2.配套服务设施。

(1)为顾客提供休息的场所和设施,有相应规模和数量的公共厕所等卫生设施;

(2)具有与市场经营规模相符的自行车存车处和机动车停车场,并合理分区。

3.消防设施。

(1)市场建筑应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北京市消防技术规范;

(2)消防安全通道符合消防标准,按有关规定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和设备。

(二)服务管理规范。

1.市场服务管理机构。

(1)市场主办单位应依法登记,取得企业法人(专营公司)资格,建立市场服务管理机构,对市场进行服务管理;

(2)制定业务规章制度并公示实施。内容包括:市场管理工作流程、各部门管理制度、各岗位责任制度及应急预案等;

(3)建立服务监督制度。公开市场负责人、管理员姓名,市场收费项目及标准;设立投诉办公室,公开投诉电话;

(4)具有完整的电脑网络管理系统和互联网信息交换系统,建立电子经营者档案和统计台帐、报表,并可通过互联网报送相关行政部门;

(5)负责市场的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和卫生环保等工作。

2.市场管理员。

(1)经过北京市场协会培训并持证上岗,统一服装并佩带标识,规范经营者的经营行为;

(2)设专职受理消费者投诉调解人员,建立投诉记录。

3.安全生产。

根据《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要求,市场主办单位要避免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

(1)市场主办单位对从业人员要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及培训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

(2)市场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3)市场设置户外广告、牌匾,应进行经常性检查和维护,确保安全、牢固;

(4)市场主办单位将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的,应与承包单位、租赁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得出租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设备;

(5)市场主办单位应严格遵守下列规定:在市场内悬挂标志明显的安全出口,设置符合疏散要求的疏散通道并确保畅通;配备应急广播指挥系统、应急照明设施、消防器材并确保完好、有效;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和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有关负责人能够熟练使用应急广播和指挥系统,掌握应急救援预案的全部内容;从业人员能够熟练使用消防器材,了解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的位置以及本岗位的应急救援职责;经营场所实际容纳的人员不超过规定的容纳人数。

二、分则

分则依照市场分类适用于不同类型市场。

(一)生活消费品市场。

1.农副产品市场,应设有与经营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检测设施和设备,具备对蔬菜、畜禽、水产品等进行自检的功能;

2.市场服务管理机构,要对市场的经营活动进行管理和指导,要严格执行北京市市场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各项制度贯彻落实;

3.实行食品准入制度。与定点屠宰厂、蔬菜生产基地、水产品养殖场、食品加工企业等建立规范的定向进货渠道,并对进货情况进行查验,对不合格商品或违法经营者实施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及市场退出机制。

(二)农副产品批发市场。

1.冷藏设施。

(1)蔬菜、水果储藏应配备保鲜冷库,库容应不小于年交易量的0.5%;

(2)肉类、水产品储藏应配备低温冷库,库容应不小于年交易量的1%;

(3)冷冻食品交易应使用陈列冷柜,并配备冷藏车,保证冷链运输。

2.配套服务设施。

(1)应设有相应的商务办公、银行、餐饮及住宿等服务设施;

(2)设立大型电子屏幕,即时发布市场行情、动态快讯、违规经销商及处理结果等信息;

(3)污物处理设施。有简易污水处理系统和垃圾分类收集及处理设施。

(三)农副产品零售市场。

豆制品、熟食和其他冷冻食品的储藏和销售应配备冷藏柜,实行冷藏销售。

(四)工业品市场、服装市场。

要有配套的服务设施,每4?6个摊位设一个不小于1平方米的试衣间,所有摊位均应配备试衣镜。

(五)生产资料市场、建材市场。

要设有与经营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检测设施和设备,具备对建材等进行自检的功能。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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