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共收录 303235 条法规今日更新 50 条法规

您的当前位置: 找法网 > 法规库 > 正文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举办全省第三届体育运动会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琼府办(2007)113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7-11-20

施行日期:2007-11-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字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检验和展示我省体育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推动我省体育事业与经济、社会、文化协调发展,同时丰富庆祝建省办经济特区20周年活动内容,根据省政府既定的每四年举办一届全省体育运动会的原则,省政府决定于2008年4月1日至30日举办全省第三届体育运动会(简称第三届省运会),并于4月1日和30日分别在海口市举行开幕式和闭幕式。

第三届省运会实施方案由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另行印发。各市、县和省直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抓紧做好参赛运动员的组织、选拔、训练等各项准备工作。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日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免责声明: 找法网法规库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全国客服热线:400-666-2035。

扫一扫关注,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遇事找法,从找法网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