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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5年“扫黄”“打非”和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浙委办发(2005)10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5-02-28

施行日期:2005-02-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字号

各市、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宣传部、中央政法委、新闻出版总署关于2005年“扫黄”“打非”行动方案>的通知》(中办发[2005]5号)和第十八次全国“扫黄”“打非”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就认真做好2005年“扫黄”“打非”和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当前,我省文化市场发展态势总体平稳。但必须清醒地看到,在国际局势复杂多变和国内改革开放不断深入的新形势下,文化市场中的一些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出版物侵权盗版现象屡禁不止,政治性非法出版物、淫秽色情出版物和违规销售境外出版物屡打不绝,一些有害卡通及非法不良“口袋本”读物还在流入校园;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传播有害信息、接纳未成年人和“黑网吧”经营等问题依然存在;演艺娱乐场所淫秽色情表演时有发生;电子游戏经营场所设置赌博功能机具、违规接纳未成年人问题在一些地方又有抬头等等。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维护国家政治稳定、提高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战略高度,进一步深化对“扫黄”“打非”工作重要性、长期性、艰巨性的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要求和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做好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坚定性。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2005年“扫黄”“打非”和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着眼于保护知识产权、提高创新能力、维护社会稳定;以查缴非法出版物、非法报刊、淫秽色情读物为重点,深入开展集中行动和专项治理,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通过集中行动和专项治理,使非法出版物和境外流人的政治性反动出版物明显减少;使非法制售危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渲染色情暴力和传播封建迷信的“口袋本”图书、有害卡通画册和不良游戏软件的现象明显减少;使非法出版、购买、使用盗版教材和教辅读物的数量以及走私和盗版光盘的流通量明显减少;使游商兜售非法出版物的现象明显减少,城镇重点部位的出版物市场面貌得到明显改观;使非法报刊猖獗的势头得到明显遏制,演艺娱乐场所、“黑网吧”及电子游戏经营场所等的违法现象得到有效整治,整个文化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三、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

(一)坚决打击各类非法出版活动。全面清查出版物市场,重点查缴下列非法出版物:政治性非法出版物,特别是传播政治谣言、制造思想混乱、破坏社会稳定、危害国家统一、煽动民族分裂的出版物以及“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宣传品;非法宗教类出版物;封建迷信和淫秽色情出版物,特别是淫秽色情光盘、“口袋本”图书及有害卡通画册和不良游戏软件;非法报刊,特别是利用境外注册刊号在境内非法出版发行的报刊和假冒合法报刊出版发行的报刊及其非法记者站;盗版出版物,特别是盗版教材和教辅读物、名著、畅销书、工具书以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等。其中,查缴政治性非法出版物是市场清查的重中之重。同时,要整顿和规范印刷复制企业,坚决查处各种非法和违规的印刷复制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照经营的印刷复制企业;严密封堵非法出版物海上、边关走私渠道,严防境外敌对势力针对我国炮制的各类政治性反动出版物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宣传品流入境内;切实加强对教材和教辅读物采购的监管,严肃查处购买使用盗版教材和教辅读物非法牟利行为;加强对非法出版物储运环节的监管,依法追究非法储运者的责任。

(二)切实加强互联网监管。进一步巩固打击淫秽色情网站和色情声讯台的成果,严禁境内网站、声讯台、基层广播电视台(站)、宾馆饭店内部闭路电视等登载或传播政治性非法出版物的内容和相关信息以及其他有害信息;严禁利用手机短信传播各类有害信息;严禁境内网站和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以“私服”、“外挂”方式运营非法网络游戏;坚决取缔“黑网吧”,严肃查处网吧接纳未成年人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三)继续抓好演艺娱乐场所管理。建立和完善对外来演出团体的审核和节目的审查制度,严格外来演出团体的管理,加强对演艺娱乐场所的经常性检查和各类演出活动的现场监管,坚决杜绝淫秽色情表演活动。

(四)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建立和完善案件查办、督办的工作机制,依法加大对非法出版、非法文化经营活动的打击力度。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全国和全省的统一部署,有选择、有重点、有步骤地组织开展各类专项治理。在“两会”召开和国庆等节假日前后,要组织开展对政治性非法出版物的集中打击行动;在“五四”、“六一”等节日前后,要组织开展对色情网站、声讯台及淫秽色情出版物特别是淫秽色情光盘、“口袋本”图书和有害卡通画册、游软件等的集中打击行动;在大中小学春秋两季开学前后,要组织开展对盗版教材教辅读物的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印刷、贩运、销售、采购、使用盗版教材和教辅读物的行为;在世界知识产权日(4月26日)前后,要配合“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组织开展打击光盘走私和盗版的专项治理;继续组织开展对非法报刊的专项治理,坚决取缔利用境外注册刊号和假冒合法报刊刊号在境内非法出版发行的报刊。

四、主要措施和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扫黄”“打非”和文化市场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亲自抓,形成各级“扫黄”“打非”(各级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增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牌子)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织协调、各地区联防协作、各部门齐抓共管、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文化体制改革综合性试点工作文件(中办发[2004]24号、浙委办发[2004]45号)精神,高度重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的建设,加强综合执法队伍力量,提高综合执法能力,决不能因为机构变动影响或削弱文化市场的正常管理和执法工作。

(二)抓好经常性管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在组织好“扫黄”“打非”行动和文化市场专项治理的同时,按照“属地管理、守土有责、分工负责”的有关制度,完善领导、部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以及日常检查监督制度和预警机制,确保本地区文化市场特别是出版物市场繁荣有序健康发展。要将文化市场管理和执法绩效纳入文明城市、文明镇村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内容,统一规划、统一行动、统一考评。要建立完善信息通报制度,加强文化市场计算机管理网络和办公自动化建设,提高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要进一步加强对管理、执法和经营人员的法规教育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引导经营者诚实守信、合法经营。

(三)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发挥媒体的宣传和监督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对“扫黄”“打非”行动和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工作以及揭露“制黄、贩黄”和非法出版、非法文化经营典型案例的舆论宣传,以震慑犯罪,教育群众。积极发挥共青团、工会、妇联、科协、关工委等群众团体和城市社区、街道居委会、农村乡(镇)村等基层组织的作用,坚持和完善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和保护群众举报违法违规文化经营行为的积极性,健全文化市场义务监督员制度,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加强群众性教育,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文化素质和知识产权、版权保护意识,自觉抵制不良文化侵蚀。充分发挥各类文化经营行业协会的作用,提高他们自我服务、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能力,促进各类文化经营活动规范有序。

(四)努力促进文化市场健康繁荣发展。一手抓监督管理,一手抓繁荣发展。要通过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方式,创新运行机制,繁荣艺术创作,将各种健康有益、丰富多彩和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产品投放市场,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促进全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的不断提高,努力用正确的导向、正面的教育、健康的产品占领精神文化阵地。

各地、各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扫黄”“打非”行动和文化市场专项治理工作的有关情况,由各市、省直属有关部门汇总,及时向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报告。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5年2月28日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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