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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文化局枣庄市2006年公益文化项目推介会方案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枣政办发(2006)4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6-01-16

施行日期:2006-01-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字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文化局制订的《枣庄市2006年公益文化项目推介会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二00六年一月十六日

枣庄市2006年公益文化项目推介会方案枣庄市文化局  (二00六年一月十三日)

为进一步发展公益文化,充分发挥公益文化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市里决定举办枣庄市2006年公益文化项目推介会。为确保推介工作取得成功,特制定本方案。

一、举办推介会的目的

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为广大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我市公益文化活动搭建服务平台,进一步拓宽企业、社会参与文化发展的途径,逐步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文化的良好氛围,推动我市文化事业的更大发展。

二、推介会主要内容

本届公益文化项目推介会由市政府主办,市文化局、枣庄日报社、市广电局联合承办。主要内容有:

1.项目推介。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论证、包装,在《枣庄日报》上整体公布,寻求合作伙伴。

2.签约。对达成合作意向的项目,市和区(市)将分别组织签约。

3.成果发布。举行枣庄市2006年公益文化项目推介成果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及新闻媒体发布推介会所取得的成绩。

三、工作步骤及要求

第一阶段:2006年1月-2月,各有关单位完成推介项目的策划工作。按时完成所有申报材料,及时报送市文化局;组织召开不同范围、不同层次的论证会、研讨会;对申报项目进行论证包装,在《枣庄日报》上整体公布,广造舆论。

第二阶段:3月-4月,项目推介洽谈阶段。各单位根据所申报的项目,积极寻求合作伙伴,洽谈合作项目;各单位要制定目标责任制,明确任务,量化指标,责任到人,力争在签约仪式前达成合作意向。

第三阶段:5月份,签约仪式筹备阶段。各单位在前一阶段推介的基础上,草签协议并跟踪落实;制作推介会项目展板,与新闻媒体密切合作,集中开展宣传活动。

第四阶段:6月份,邀请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枣庄军分区领导出席枣庄市2006年公益文化项目推介会,同时,进行新闻发布、项目认购签约活动。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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