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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长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工作分工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长府发[2007]7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7-03-20

施行日期:2007-03-20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长春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批准的《长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是未来5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是全市各族人民共同的行动纲领,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为确保《纲要》的顺利实施,市政府决定按照职责分工将《纲要》提出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相关部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工原则

(一)认真履行政府职责。充分体现政府与市场在《纲要》实施中的不同功能,对涉及需要政府履行职责的目标和任务进行分解;对主要依靠市场主体自主行为实现的目标和任务,不作分解。

(二)突出主要目标和任务。根据《纲要》提出的发展目标和战略任务,针对主要目标和任务,从指标、项目、改革等方面进行落实,确定责任主体,不对《纲要》所有目标和任务进行分解。

(三)明确落实责任主体。依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将《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同时根据国家和省的要求,将部分约束性指标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开发区。

二、责任主体及工作分工

按照上述原则,针对《纲要》提出的约束性指标、重大工程、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方面,确定责任主体及其工作分工。具体如下:

(一)约束性指标

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30%以上。(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经委、市建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达到110万公顷。(市国土资源局负责)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化学需氧量6.8488万吨、二氧化硫6.564万吨)。(市环保局负责)

以上3项指标由牵头和负责部门分解到各县(市)区、开发区或有关行业和重点企业,定期进行指标完成情况考核,并会同市统计局定期对外发布。

全口径财政收入完成320亿元。(市财政局负责)

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70%.(市建委负责)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市市容环卫局负责)

城市综合气化率达到98%.(市建委负责)

日供水能力达到145.6万立方米/日。(市建委负责)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2%.(市园林局负责)

城市热化率达到80%.(市房地局负责)

城镇开发就业岗位五年累计40万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人口参保率达到90%.(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城区高中段入学率达到99%.(市教育局负责)

县(市)高中段入学率达到80%.(市教育局牵头负责)

抓好其他重要指标的落实。(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重点工程建设

1.汽车产业园区工程。

在城区西南部规划控制面积120平方公里,重点建设整车、汽车配套、研发中心、汽车贸易服务等园区。(汽车产业开发区负责)

2.百亿元轨道车辆工程。

加快长客股份公司技术改造升级步伐,重点开发高速、高档铁路客车和城轨客车,规划建设国家轨道车辆研发生产基地,到2010年达到百亿元以上产值。(市经委负责)

3.千万吨玉米生化工程。

依托大成集团,在兴隆山镇规划建设占地面积43平方公里的玉米工业园区,力争到2010年玉米加工能力达到500万吨。(经开区负责)

4.畜产品深加工工程。

规划建设肉鸡、肉牛、生猪、肉鹅、鹿产品系列加工项目,到2010年,肉鸡加工能力达到2.5亿只,肉牛加工能力达到60万头,生猪加工能力达到800万头,肉鹅加工能力达到2000万只。(市牧业管理局负责)

5.国家光电子产业基地建设工程。

依托两个国家级开发区,规划建设北方彩晶4.5代线TFT-LCD生产线、PLED生产线等40个项目。(市信息产业局负责)

6.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建设工程。

依托两个国家级开发区,规划建设8个公共技术服务平台、10个主体工程和45个产业化项目。(市药监局负责)

7.物流园区工程。

规划建设三大物流信息平台、四大物流园区、八大物流配送中心,力争到2010年,建成功能完善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8.空港经济区工程。

围绕龙嘉国际机场,重点规划启动高新技术、物流、生态休闲、商住服务等外向型功能区的建设,力争到2010年初具规模。(经开区、九台市、二道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9.城市能源工程。扩建热电一厂、二厂,新建热电三厂,改造供热管网,开发九台煤炭资源,力争到2010年,新增装机容量117.5万千瓦,新增供热面积3000万平方米,煤炭产能700万吨。(市发展改革委、市经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千万吨水泥生产工程。

依托资源优势,加快亚泰水泥四期项目建设,力争2010年达到年产水泥1000万吨,建设东北最大的水泥生产基地。(市经委负责)

11.棚户区改造工程。

统筹规划,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积极推进108块棚户区改造工程,拆迁改造面积713万平方米,确保3年内全部完成棚户区改造,改善居民住房条件。(市建委负责)

12.交通枢纽中心工程。完善长春站客运中心功能,开工建设西客站和龙泉货运中心,配套建设公路货运站,构建公路、铁路、航空紧密配合、互相衔接的现代都市交通枢纽。(市发展改革委、市建委、市交通局、市规划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3.铁路建设工程。

完成94公里长双烟铁路建设工程,配合国家建设哈大客运专线,启动长吉城际高速铁路前期工作,力争到2010年,客货运输能力明显提高。(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14.城市供水工程。

配合省规划启动吉林省中部城市群供水工程,建设第五净水厂,改造城市二次供水设施,积极推进供水主干线和四县(市)输水管网建设,力争到2010年,年增加引水量6.6亿立方米,日供水能力达到145.6万立方米。(市水利局、市建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5.综合文化科技中心工程。

在净月开发区长影世纪城南侧,规划建设美术馆、科技馆、博物馆、歌剧院、海洋馆、健身中心、影视放映中心及文化市场等,总建筑面积40万平方米。(净月开发区负责)

16.伊通河生态工程。

规划建设伊通河防洪、截污、蓄水及景点等生态工程,力争到2010年,从源头上解决伊通河水体污染,恢复水体景观,提高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市水利局、市建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7.西部造林工程。

重点实施三北防护林、城区西部与西北部防风御沙林、环城绿化带拓宽等工程,到2010年,全市累计完成植树造林面积2.5万公顷。(市林业局负责)

18.污水和垃圾处理与再利用工程。

改造、新建北郊污水处理厂二期、南部污水处理厂、东南部污水处理厂、西郊再生水利用、生活垃圾卫生填埋等工程,力争到2010年,新增二级污水处理能力40万吨/日,再生水利用能力25万吨/日,生活垃圾处理能力达到3300吨/日。(市建委负责)

19.新增九千公顷永久性菜田建设工程。

在城市西北部规划建设保护地蔬菜2250公顷,露地蔬菜6815公顷,力争到2010年,城区菜田面积稳定在1.5万公顷,年生产绿色无公害蔬菜9亿公斤。(市农委负责)

20.特色工业园区工程。

规划建设用地,优化发展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速以轻工产品制造为主的产业集聚,力争到2010年,每个县(市)、区建成1个产值100亿元的特色工业园区。(市开发区办牵头,市经委、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三)重点产业

1.汽车产业。

加快汽车产业开发区建设,培育汽车零部件企业集群;创造条件,积极发展与一汽差异化的各种类型整车。到2010年,汽车工业产值达到3000亿元,其中,一汽集团产值2000亿元,汽车零部件产值700亿元,与一汽差异化各种类型整车产值300亿元,建成全国最大的汽车生产、研发和出口基地,打造长春国际汽车城。(市经委负责)

2.玉米精深加工。

加快建设长春玉米工业区,重点发展化工醇、赖氨酸、有机醇、淀粉糖、聚乳酸、聚脂等深加工系列产品,带动纺织、日用化工、工程塑料等下游产品开发。到2010年,形成500万吨玉米加工及200万吨化工醇生产能力,力争实现产值600亿元。(经开区负责)

3.畜牧产品深加工。

提高肉鸡、肉牛、生猪、肉鹅、鹿产品加工能力,提升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建设畜产品出口加工基地。重点开发梅花鹿产业园区、集中养殖区和科研园区,建设国家鹿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到2010年,牧产品加工业产值达到350亿元。(市牧业管理局负责)

4.粮食、蔬菜饮品加工。

重点开发精制米、小食品、大豆营养制品、小包装鲜净菜和果品、奶制品、优质酒类、系列饮料等加工产品,由粗加工向精深加工、由单一产品向系列产品方向发展。到2010年,粮食、蔬菜饮品加工产值达到150亿元。(市农委负责)

5.君子兰花卉。

依托“中国君子兰之乡”知名品牌,推广组培技术,实施工厂化生产,建设以宽城、绿园、二道君子兰产业园为重点的养植基地,建设集花卉培育种植、展览展销、旅游观光、出口创汇为一体的君子兰花卉产业基地。到2010年,君子兰种植面积达到100公顷,产值达到100亿元。 (市中小企业局牵头负责)

6.光电信息产业。

以光电子技术为依托,重点开发光显示和汽车电子两大产业链条,突出发展光电子器件与材料、光电仪器仪表与设备和软件三大重点领域,培育龙头企业,推进终端产品开发,建设集研究开发、生产制造、贸易物流、综合服务为一体的国家级光电信息产业基地。到2010年,光电信息产业产值达到500亿元。(市信息产业局负责)

7.生物医药产业。

依托生物技术、人才和资源优势,重点发展生物制药、现代中药、医药中间体和化学药,扩大生物技术在农业、牧业、林业、环保等领域的应用,建设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和药品出口基地。到2010年生物产业产值达到200亿元以上。(市药监局负责)

8.现代物流业。

以建设北方区域性物流中心为目标,依托区位、交通、信息等优势,积极推进现代物流业发展。到2010年,现代物流业营业收入达到900亿元。(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9.能源产业。

推进九台煤炭的勘探和开采,扩建热电一厂、热电二厂,加快建设热电三厂、九台电厂等重点项目。广开能源引进渠道,积极推进俄罗斯天然气、大庆天然气和吉林油田天然气引进工程,推动农安油页岩、吉长间地热资源的开发利用,逐步缓解能源短缺问题。积极发展洁净能源、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到2010年,能源产业产值达125亿元,属地煤炭开采量力争达到700万吨。(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10.建筑业。

重点进行出城口旧房改造、铁北地区商业与房地产开发、南部新城高档住宅和商务区建设。到2010年,房地产平均每年施工面积600万平方米左右,累计投资700亿元以上,基本完成旧城改造。(市建委负责)

11.材料制造业。

加快开发特种工程塑料、特种金属材料、生态环保材料、汽车用先进材料和纳米材料等,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建设国家重要的新材料研发与生产基地。进一步扩大水泥、陶瓷等传统材料生产能力,扩大市场份额,建设东北最大的水泥生产基地。到2010年,水泥生产能力达到1000万吨,材料制造业产值达到200亿元。(市经委负责)

12.旅游业。

重点发展汽车工业、冰雪运动、电影文化、娱乐保健、伪满历史遗迹、雕塑艺术等六大支柱旅游产品;积极开发农业观光、科普、东北民俗、净月潭森林氧吧、波罗湖湿地、专题公园、辽金文化和沿江自然风光等八大特色旅游产品;建设净月、双阳现代休闲度假、九台西部等民俗文化、城市中心综合三大旅游产品集群。到2010年,旅游业收入达到270亿元以上,旅游外汇收入达到7000万美元以上,力争进入“中国最佳旅游城市”行列。(市旅游局负责)

13.会展业。

重点培育汽车、农业及食品、生物与医药、光电、教育、影视、冰雪、雕塑、体育、民博等10大系列会展品牌,把东北亚博览会逐步发展成为中国北方第一展会。到2010年,年均举办全国性、国际性会议25项以上,重要展会60个以上,带动相关产业收入150亿元。(市会展办负责)

14.文化产业。

重点发展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文艺演出、休闲娱乐、创意文化五大行业,建立汽车、影视和创意三大文化产业园区,全面推进文化印刷集中区、有线电视网络改造、数字电视、文化大厦、汽车技能培训中心、印务中心、机械加工培训中心、赛车场八大重点项目。到2010年,文化产业收入超过70亿元。(市文化产业办公室牵头,汽车产业开发区、净月开发区、高新开发区、市新闻出版局、市广电局、市文化局、市教育局、市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5.金融业。

“十一五”期间争取引进外资金融机构2-3家。加强地方金融体系建设,推进市商业银行重组和市农联社改革。到2010年,全市各类金融机构发展到100户,全部金融机构本外币存贷款余额年均增长14%和10%,保费收入达到70亿元。(市政府金融办负责)

(四)城市发展

1.城市空间布局调整

(1)优化发展中心城市。以长春市建成区为主中心,南部新城核心区为副中心,双阳、富锋、兴隆、机场等为外围组团,东北?西南为主要工业发展方向,东南?西北为主要生态建设方向,形成“主副中心、分散组团、轴向发展”的城区发展格局。到2010年,长春市城市建成区面积达350平方公里左右,市区人口控制在360万人左右。(市规划局负责)

(2)加快建设次中心城市和重点城镇。 “十一五”时期,重点建设榆树、农安、德惠、九台等4个次中心城市,以及卡伦、合隆、五棵树、米沙子、伏龙泉、哈拉海等12个重点城镇。到2010年,4个次中心城市城区人口超过25万人,各重点镇区内人口达到3万人以上。(市建委、各县(市)政府负责)

(3)努力构筑大长春经济圈。建设和改造市域内部分国道、省道和县道,以长春为中心,以高等级公路连通长春与周边的农安、德惠、榆树、九台、公主岭、长岭等县(市)区,在100公里半径范围内构建一小时经济圈交通网。(市交通局负责)

2.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1)新建和改造150条城区主次干道及支路。启动城市快速道路系统一期工程,对二环路、三环路及纵横方向主干路网的瓶颈路段、路口进行拓宽改造,重点建设解放大路-亚泰大街、吉林大路-东盛大街及东三环路等交通节点的立交桥或高架桥,优化路网结构,提高通行能力,逐步实现二环路、三环路重要道路网节点立交化。(市建委负责)

(2)新建和改造102线国道安龙泉出入口、北亚泰大街、长农公路、长白公路和一汽等5个城市出入口。重点发展大容量城市公共交通,完善与新建轨道交通工程,适时开展城市地铁前期工作。(市建委、市交通局、市规划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配合国家规划建设哈大铁路客运专线,新建铁路西客站,建设长吉高速铁路、长白铁路复线和长双烟地方铁路。改造长春铁路编组站和东站集装箱场站。完善龙嘉国际机场功能,增加航线,建设机场物流区。疏浚松花江航道。(市发展改革委、市建委、市商务局、市交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新建第五水厂,规划筹建第六水厂,新建东南部和南部水质净化工程,完成地下455公里供水管网更新改造。改造二次供水设施。2010年市区日供水能力达到145.6万立方米。(市建委负责)

(5)加快电厂、城区电站和输配电网建设力度,2010年全市年供电能力达到139亿千瓦时。规划建设引气工程,完成地下400公里煤气管网的改造,2010年全市日供燃气能力力争达到150万立方米以上。(市发展改革委、市建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6)加快信息化政务建设,完善长春信息港、政府专网、部门纵向网和基础数据库,逐年提高网上审批和网上发布的水平。推进电子商务建设,建设综合性电子交易以及汽车、农产品专业电子商务系统,促进信息处理、物流管理、配送服务的数字化和网络化。到2010年,城市信息化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市信息产业局牵头负责)

3.城市管理

(1)继续实行一级规划、两级建设、三级管理体制,进一步简政放权,下放园林、绿化、环卫、市政等事权。强化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职能,推进城市管理向社区延伸,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区街为主、条块结合、责权明确、运行有序的城市管理体制。(市建委、市园林局、市市容环卫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快推进园林、绿化、市政等单位改制步伐,实现建管分开,建立统一管理、多家经营、有序竞争的运行机制。(市国资委、市建委、市园林局、市人事局、市编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3)充分发挥社区综合服务功能,完善社区服务设施,普及社区物业管理,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市民政局、市房地局负责)

(4)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工程质量监督和工程安全管理,力争杜绝三级以上重大伤亡事故。(市建委负责)

(5)实施交通畅通工程,规划预留空间,加快建设停车场。推进交通管理信息化进程,完善交通指挥、调度、监管系统,提高动态管理水平。(市建委、市公安局、市规划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健全城市管理法规体系,实现城市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实现为市民执法、让市民满意。(市行政执法局、市政府法制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三大经济板块

1.开发区经济

(1)按照“技术创新、产业集聚、集约发展、辐射带动”的思路,把开发区建设成为综合性产业区和现代化新城区。到2010年,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汽车产业开发区GDP年均增长25%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35%以上,财政收入年均增长20%以上;净月经济开发区GDP年均增长20%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25%以上,财政收入年均增长20%以上;长江路经济开发区GDP年均增长25%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40%以上,财政收入年均增长20%以上。(市开发区办牵头,经开、高新、汽车、净月、长江路开发区负责)

(2)创新开发机制,制定和完善投资项目评价体系,确保大项目、好项目进区落户。“十一五”期间,开发区实际利用外资年均增长30%.(市商务局、市开发区办、各开发区(工业集中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十一五”期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汽车产业开发区每年分别建成3个投资10亿元以上的大项目;其他省级开发区,每年建成2个投资5亿元以上的重点项目,以重点项目带动重点企业,以重点企业带动重点产业发展。(高新开发区、经济开发区、汽车产业开发区和其他各省级开发区负责)

2.城区经济

(1)发挥城区优势,整合和优化配置生产要素,推进城区经济在省市区域内率先发展。到2010年,城区GDP年均增长20%以上,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年均增长30%以上,财政收入年均增长20%以上。(各城区政府负责)

(2)引导城郊农业转型增效。大力发展都市农业、设施农业、生态农业和观光农业,重点建设永久性菜田、生态农业园、苗木花卉基地等项工程。到2010年,把城郊初步建成现代化、生态型、高效益的都市农业示范区。(市农委、各城区政府负责)

(3)积极培育集约型工业园区。围绕支柱产业和主导产业延伸链条,推进分工协作,实行专业化、集约化生产。鼓励和扶持每个城区结合各自产业特点规划建设一个以轻工产品为主的产业园区,培育一批百亿元产值规模的特色轻工产业群。(市经委牵头,各城区政府负责)

(4)重点建设精品街区。尊重历史沿革,适应消费需求,挖掘商业潜力和文化内涵,引名企、建名店、育名品,不断扩大规模,培育构筑特色商街。“十一五”期间,每个城区至少建设4个特色商圈。(各城区政府负责)

3.县域经济

(1)培育龙头企业。充分利用土地和劳动力成本优势,强化对外开放,开发建设一批大项目,培育壮大龙头企业群体。“十一五”期间,每个县(市)新建2-3个转化能力大、带动功能强、竞争力具有明显优势的大型企业。 (各县(市)政府负责)

(2)建设工业园区。依托县城和重点镇优势,合理规划工业布局,集中摆放工业项目,推进区域工业集群发展。重点在合隆、米沙子、卡伦、五棵树等省级经济开发区内,集中力量建设好工业园区。“十一五”期间,力争使各工业园区产值达到100亿元左右。(各县(市)政府负责)

(3)推进农业规模化种养。2010年,建成专用玉米、优质大豆和绿色水稻三大优质粮基地,扩大出口菜、“三辣”、薯类、瓜果、花卉苗木、无公害蔬菜、黑白芸豆和晒烟等十大特产基地规模。(市农委负责)

(4)继续实施“粮转牧”工程,大力发展现代畜牧业,鼓励发展牧业小区和家庭牧场,提高养殖业在农业中的比重。到2010年,牧业小区和家庭牧场发展到500个,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每年提高0.5个百分点。(市牧业管理局负责)

(5)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生产。加快基地认定和产品认证步伐,促进农业生产的标准化、优质化和安全化。到2010年,力争我市农产品全部实现无害化,全市绿色食品品牌达到40个,成为全国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市农委负责)

(6)大力发展劳务经济,构建市、县(市)、乡三级劳务信息服务网络,规范发展劳务中介组织,开展职业技能、诚信经营、法制观念培训,全面实施乡镇“千人培训工程”,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政府负责)

(7)提高县乡公路等级,实现村村通油(水泥)路,启动屯屯通油路工程。“十一五”期间,每年安排村屯公路建设里程500公里。(市交通局牵头负责)

(8)重点治理第二松花江和伊通河,推进饮马河与沐石河两大灌区节水改造、涝区治理和旱作节水农业等水利工程。(市水利局负责)

(9)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10年前解决饮水困难和严重缺水地区饮水安全问题。(市水利局负责)

(六)和谐长春

1.科技投入,增强政府投入调动全社会科技资源配置的能力,形成多元化、多渠道的科技投入体系。到2010年,建成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200个,其中国家级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100个。(市经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建设汽车、农产品加工、光电信息、生物与医药、现代服务业和装备制造等6大职业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年培养、培训实用型技能人才5万人。(市教育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完善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卫生执法监督三大体系和应急处理机制,有效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大力发展农村卫生事业,重点加强县级综合医院、中医院建设,恢复和强化乡镇卫生院功能,健全乡村卫生组织,完善三级预防保健网络,推进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制度。(市卫生局负责)

4.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稳定人口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落实人口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和完善“依法管理、村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三级计生新技术服务体系。积极推行优生优育,统筹解决好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和分布等问题。(市人口计生委负责)

5.深入开展全民健身活动,鼓励发展各类体育俱乐部,大力发展社区体育,2010年,全市体育人口达到50%以上。大力发展竞技体育,重点发展冰雪项目,并保持在全国的前列位置。加快体育竞赛承办市场化步伐,圆满完成2007年亚冬会承办任务。(市体育局负责)

6.深入开展打黑除恶活动,严厉打击危害社会治安的各种刑事犯罪和社会丑恶现象,对具有黑社会性质案件保持高压态势。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积极防范和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经济秩序犯罪活动,努力促进公平交易。(市公安局负责)

7.加强对煤矿、交通和危险化学品等行业以及医院、学校、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整治。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有效防止发生重大事故,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市安监局牵头负责)

8.建立统一的政府公共信用平台,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化,继续完善市长公开电话办理机制,建设效能、透明、法治和服务政府。提高企业信用等级,构建企业信用平台,建立新型银企关系。推进公民信用体系的研究与试点,建立跨行业、覆盖全市、信息共享的个人信用信息网络。(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信用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就业和社会保障

1.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和非农领域转移。完善国有企业裁员机制,通过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等措施分流和安置富余人员。鼓励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拓宽多种就业渠道,重点帮助“4050”困难群体实现就业。到2010年力争使95%的困难群众就业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

2.完善公益性岗位开发储备制度。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完善农民进城务工和跨地区就业合法权益保障的政策措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3.加强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信息联网,提高劳动力市场供求匹配效率。(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4.实现参保结构多元化。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覆盖面,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建立失业预警机制。(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5.拓展筹资渠道,建立稳定的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调整财政支出结构,逐步增加社会保障支出。提高社保资金监督管理水平,加强社保资金征缴、清欠和稽核力度,建立保值增值机制。(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社会保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并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完善社会捐赠制度。(市民政局负责)

(八)资源环境

1.城区绿地面积五年累计新增4000公顷,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21%.(市园林局、市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充分利用自然资源优势,在石头口门水库、新立城水库、双阳、山河、石门山、土顶、土门岭、卢家、光明以及农安西部湿地建设10个生态保护区,逐步实施小流域综合整治和保护。(市发改委、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环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三环路以内全部取消7MW以下燃用散煤的锅炉房,市中心区全部实行集中供热。防治机动车尾气污染。推广使用清洁能源,重点治理电厂等排污大户。(市环保局负责)

4.建设噪声达标区,治理或搬迁超标企业,修建防噪建筑和防噪屏,取缔居民密集区噪声污染源。(市环保局牵头负责)

5.建立矿山生态环境恢复示范区。土地复垦治理率达到60%,矿山废渣治理率达到60%,地面塌陷治理率达到70%.(市国土资源局负责)

6.推进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产业化,实施生活垃圾综合处理电站二期及新建东部蘑菇屯垃圾填埋场工程,扩建西部裴家垃圾处理场。(市市容环卫局负责)

7.继续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保持全市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优化配置和集约利用城镇建设用地。(市国土资源局负责)

8.大力发展节水农业、节水工业和节水服务业。推进再生水利用、收集雨水回用和污水资源化处理。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坚决控制超采、滥采地下水。(市水利局、市经委、市建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9.全面推行清洁生产,用高新技术改造能耗高、污染重的传统产业,大力发展节能、降耗、减污产业。加快推进工业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的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注重废物回收与综合利用。(市经委、市环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增施生物有机肥,开发健康、营养、优质的特色农产品。推广秸秆过腹还田、粪便制沼等链条式生产模式。推行区域化、规模化、生态化饲养。(市农委、市牧业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保障措施

1.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的机制和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市国资委牵头负责)

2.事业单位改革。行政执行类事业单位实行政事分开,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调整布局结构,开发经营类事业单位逐步转为企业。(市人事局、市编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3.农村综合配套改革。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基本完成农村县乡机构、农村义务教育体制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建立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的长效机制。完善农村医疗卫生体制、土地制度、户籍制度、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等改革。(市农委牵头负责)

4.完善招商引资政策,创新招商方式,依法放开外资企业市场准入、经营领域、经营范围、合资股权比例,鼓励和吸引外商来长投资创业。(市商务局牵头负责)

5.建立多元化的外经贸主体格局。加强汽车及零部件、农产品加工和高新技术出口基地建设。构筑从空中、海上和陆路连接亚欧大陆、澳洲、美洲等国家的通道。完善支持企业“走出去”的财税、金融、保险、外汇等相关政策。(市商务局牵头负责)

6.大力发展民营经济。除国家明确限制的行业外,其他领域全部向民间资本开放,加快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准入环境。鼓励具有相应资质的民营企业通过竞标参与各项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建设。设立引导资金,鼓励民企壮大规模,扶持有实力的中小企业上市融资。(市中小企业局牵头负责)

7.完善金融资本市场体系,大力发展各种金融机构,发展保险业,规范发展信托、租赁、基金、财务、担保等非银行服务业。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引进外资金融机构2-3家。提高政府资金的使用效率。(市政府金融办牵头负责)

8.建立科学化、社会化人才评价机制,健全和完善人才培养、选拔、任用机制。建立少数特殊人才、突出贡献者的高收入保障机制。规范人才市场管理。(市人事局负责)

9.改进政府管理方式。规范行政审批程序和行为,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加强和改善宏观管理,实现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完善制度建设,整合行政资源,优化政府管理结构和方式,努力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体制。(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法制办、市编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各县(市)区、各部门要以《纲要》为指导,全面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精心部署,周密安排,抓好落实,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上述分工,制定具体、可行的工作措施,明确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研究提出实施方案,并抄送市发展改革委备案(联系人:俞学军,电话:88777183)。

(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增强全局观念,认真履行职责,真抓实干,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纲要》实施。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任务,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其他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分工积极参与,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三)加强跟踪分析,适时进行中期评估。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对《纲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加强督促检查,注意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及时报告落实《纲要》的进展情况。在《纲要》实施的中期阶段,市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中期评估,形成评估报告报市政府。

2007年03月20日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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