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共收录 303235 条法规今日更新 50 条法规

您的当前位置: 找法网 > 法规库 > 正文

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的实施意见

发布部门:中共湖南省委

发文字号:湘发(2004)23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4-12-16

施行日期:2004-12-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字号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中发〔2004〕3号)精神,结合湖南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目标,把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纳入湖南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1.繁荣发展湖南哲学社会科学的总体目标:努力建设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和具有鲜明湖南特色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能力和综合实力力争位居全国前列,为湖南经济社会发展卓有成效地提供理论指导、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经过10年左右的努力,在建立全面反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材体系及其重大项目研究中,产生一批在全国具有重大影响的精品力作;在事关湖南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的研究上,不断产生服务党委政府决策、服务湖南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优秀成果;在学科建设中,形成一批具有湖南特色、走在学科前沿、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的优势学科及学科群;在人才队伍建设上,形成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锐意进取、勇于创新的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队伍;在管理体制上,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各部门分工负责,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整合研究力量,运转协调、功能完善的管理体制。

2.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哲学社会科学,把繁荣发展湖南哲学社会科学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科教兴湘战略,纳入领导干部任期考核。要加大对中发〔2004〕3号文件及哲学社会科学的宣传力度,积极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哲学社会科学普及活动,把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作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个重要举措,确保这项事业不断发展。

二、精心组织,把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作为湖南思想意识形态的重点工程

3.加强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及其发展史的研究,以科学的态度对待马克思主义。要以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基地建设为依托,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理论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深入研究和准确阐述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中的基本原理,深入研究马克思主义的发展史,深入研究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深入研究马克思主义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

4.加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问题的研究,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新的实践。要充分发挥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中心”的作用,深入研究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进程和基本规律,深入研究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继承和发展。要联系湖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践,联系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实际,加强对重大现实问题的研究,不断总结广大干部群众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经验,充分反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湖南的生动实践,为全面推进湖南“三个文明”建设服务。

5.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武装工作,大力推进党的思想理论建设。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以提高理论素养、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为主要目标,进一步落实用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武装全党、教育干部和人民的战略任务。要充分发挥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龙头作用,带动广大党员干部学习。要充分发挥干部理论教育讲师团的作用,进一步提高理论宣讲的水平。新闻媒体和理论刊物要加大对马克思主义理论宣传和普及的力度。

6.加强马克思主义基本教材建设,进一步改进“两课”(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教学和“三进”(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工作。省委宣传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牵头指导并会同省委高校工委组织好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工作。要紧密联系湖南实际,组织编写好准确反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符合时代和实践要求,紧贴大学生思想实际的“两课”统编教材,并纳入省教材建设规划,扎实推进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课堂、进大学生头脑。高校党委要高度重视马克思主义理论教学研究工作,在机构设置、师资配备、课题评审等方面采取倾斜政策,为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师资队伍建设、培养马克思主义理论教学骨干创造有利条件和良好环境。

三、围绕“三化”建设,加强为湖南经济社会服务的应用对策研究

7.深入开展以推进湖南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为重点的应用对策研究。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要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自觉面向湖南经济社会发展的主战场,积极为湖南的改革发展稳定出谋献策。

8.在加强重点社科研究基地建设的同时突出加强应用对策研究基地建设。在现有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基地数量。研究基地主管单位和挂靠单位要加大对基地科研经费的投入,积极创造条件,努力把基地办出特色,办出成效。

9.大力推进社科研究与决策咨询的有机结合,切实解决哲学社会科学成果特别是应用对策研究成果的推广、应用、转化工作相对滞后的问题。建立重大课题委托研究制度,及时将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委托社科研究机构开展研究。充分发挥“湖南省重大决策理论专家咨询委员会”的作用,使哲学社会科学界成为党和政府工作的“思想库”和“智囊团”。

10.各部门、各行业、各单位要加强对自身所从事工作的研究,探索其规律,并使之实现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要用正确的理论和科学的世界观、方法论指导实际工作,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在理论探索和实践探索中的作用,努力提高工作水平。

四、加强基础理论研究,努力打造湖南哲学社会科学理论品牌

11.加强基础理论研究是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按照优化基础研究、强化应用研究、突出对策研究的原则,加强毛泽东思想研究、伦理学、消费经济学、湖湘文化、语言学、文学、法学研究、湖南地方史等优长学科建设;重点扶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市场经济理论研究、现代化发展战略研究、精神文明建设研究、公共管理研究、公文学研究等具有较好研究基础的理论研究和学科建设;努力将“三化”战略研究、长株潭经济一体化研究、文化产业研究、县域文化研究等应用对策研究提升到基础理论研究的高度,形成优势学科和特色学科;扶持发展一批新兴学科、交叉学科,使之成为湖南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新的生长点。加强湖南社科理论期刊建设,建设一批在国内有影响的名刊。加大对社科著作主要出版阵地的支持力度,积极扶持优秀社科学术著作的出版。

12.加强社科人才队伍建设,形成在全国有影响的理论队伍。要按照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要求,努力造就一批学贯中西、具有国内国际影响的学者,一批理论功底扎实、勇于开拓创新的学科带头人,一批年富力强、政治和业务素质良好、锐意进取的青年理论骨干。高度重视新世纪湖南省青年社会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工作,切实加大对“百人工程”专家的培养力度。继续做好湖南省优秀社会科学专家和湖南省优秀青年社会科学专家的评选工作。要鼓励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建立哲学社会科学首席教授(研究员)制度,提高优秀人才的待遇和地位。要扩大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对外交流,有计划地组织选派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出国(境)进修访问,在对外交流中开阔眼界,提高素质。

五、加强领导,切实改善繁荣发展湖南哲学社会科学的保障条件

13.成立哲学社会科学领导小组。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领导小组由省委分管意识形态工作的副书记担任组长,省委宣传部部长、省政府分管科教文卫工作的副省长担任副组长,省直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各市州也要成立相应机构。

14.要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加强哲学社会科学管理部门、研究单位和教学单位的领导班子建设,把那些坚信马克思主义、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熟悉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优秀人才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

15.积极推进哲学社会科学管理体制改革。要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各部门分工负责的哲学社会科学管理体制。要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的导向作用,统筹安排不同部门立项的课题,防止交叉立项和低水平重复。要按照公正、透明、竞争的原则,改革规划项目的评审制度。要深化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体制改革,优化哲学社会科学资源配置,明确主攻方向。高等院校要充分发挥学科相对齐全和基础理论研究力量雄厚的优势,侧重于基础理论研究;党校要充分发挥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党建理论研究的优势,侧重于党的建设重大问题研究;省社会科学院要充分发挥特色学科和区域研究优势,以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重大问题为主攻方向,侧重于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战略问题研究,同时在一些具有特色和比较优势的领域,开展相关的基础理论研究;社科联要充分发挥党和政府联系、团结哲学社会科学界各路理论研究力量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服务和联络全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加强学会管理,扩大学术交流,组织社科评奖,推进社科普及与咨询;其他研究机构要根据自身优势,扬长避短,有针对性地开展研究。要以重点学科、重大项目为依托,促进各部门、各学科之间的协同攻关。

16.建立和完善哲学社会科学成果的评价和激励机制。成果评价要注重原创性,注重实际价值,推动理论创新,推动理论与实际结合。要进一步完善湖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制度。

17.加大对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的投入。要根据当地财力和事业发展需要,统筹规划现有社会科学发展专项资金,加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增加省社科基金项目资助力度,加大对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和优秀人才奖励力度,增加对重点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的经费投入。要拓宽哲学社会科学经费投入渠道,逐步建立多渠道的投入机制。要把哲学社会科学咨询业、中介业、市场调查业等作为政府重点扶持的文化产业,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与其他文化企业同等的政策待遇。

18.各地各单位要根据中发〔2004〕3号文件精神和以上意见,结合本地本单位的实际,落实贯彻措施,把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落到实处。

中共湖南省委、 南省人民政府

免责声明: 找法网法规库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全国客服热线:400-666-2035。

扫一扫关注,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遇事找法,从找法网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