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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技术标准战略的实施意见

发布部门:无锡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锡政发(2006)105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章

公布日期:2006-04-04

施行日期:2006-04-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字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技术标准战略,尽快建立促进无锡经济发展的技术标准体系,提升无锡产业和产品的综合竞争力, 加快新型工业化、经济国际化、城市现代化进程,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无锡“两个率先”的总目标,以加快无锡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为主线,以提高企业技术水平和产品国际竞争力为目标,坚持企业主体、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各方协调的工作方针,建立实施技术标准战略的运行机制,促进无锡经济社会的协调和持续发展。

二、总体目标

加强技术标准发展战略的研究,构建与无锡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技术标准体系,建设以自主研发、技术创新为支柱的国际制造业基地,减少因技术标准落后而形成的贸易壁垒影响,全面实现无锡企业及产品与国际市场接轨。到2010年,力争使我市技术标准成为实施“走出去”战略、促进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全面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水平的重要技术支撑。

(一)农业方面: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建立完成省级农业标准15项、市级农业标准60项,力争80%以上的农业产业化生产实现标准化;促进农副产品质量安全明显提高,农民收入明显增加,农业生态明显改善。

(二)工业方面:80%以上的大中型骨干企业完成企业标准化体系建设,其中争创国家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8家、省级30家;新增采用国际标准500项,力争国际标准提案1-2项,并在参与国际标准化组织相关活动上有所突破;争取3-5个全国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或工作组设立在无锡,力争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100项。

(三)服务业方面:继续拓展服务标准化建设领域,重点发展现代物流、旅游休闲、商贸流通、金融保险及社会公共事务领域的标准化建设,创建20个服务标准化基地和示范点,提高城市综合管理水平和城市品位。

三、重点工作

(一)加强无锡技术标准发展战略研究和规划。建立适应无锡经济发展的标准化组织管理体系,探索形成原创科技(专利)向技术标准转化、标准研究促进科技创新、标准应用实现科技成果产业化的运行机制,努力创制国际、国内先进标准。

(二)建立完善技术标准社会公共信息服务和检测服务平台。着力解决企业在获取国际、国内相关技术标准、技术法规信息上的严重滞后问题,着力解决广大中小企业检测能力不能满足标准要求、检测水平低的问题,推动企业由单纯被动的执行标准向结合企业技术创新研究标准转变,制定具有自主核心技术的先进标准,自觉运用标准实现技术领先和市场主导的跨越式发展。

(三)构建与无锡出口贸易相适应的技术性贸易壁垒预警机制。紧紧围绕纺织、机电、轻工等无锡主要出口产品和主要出口目标国,有针对性地开展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研究,进一步完善《无锡市技术性贸易壁垒预警通报》,全面启动无锡市技术性贸易壁垒预警系统,实现对主要出口企业一对一的预警信息即时推送服务,完善技术贸易措施。

(四)加快技术标准人才队伍建设。形成一支与实施技术标准战略相适应的标准化专业人才队伍,总量达到2500名左右,其中10名以上国内知名、200名专业拔尖、1000名基层骨干。建立技术标准人才培训、评价考核与激励机制,重视熟悉国际标准规则、业务强、外语好的复合型人才引进,建立一支高标准、国际化的技术标准梯次人才队伍。

(五)加强服务标准化建设。积极拓展服务业重点发展领域和新兴领域、社会公共事务领域的标准化建设,强化服务标准化基地和示范点的辐射带动作用,提高城市综合管理能力和服务品位,为建设服务型和谐社会奠定基础。

(六)加大实施农业标准化力度。推动农业产业全过程的标准化实施,强化农业标准化在农业科研成果转化为农业生产力中的桥梁作用。以农业科技化、产业化、标准化为前提,发展绿色、有机、出口农业。

四、政策措施

(一)切实加强对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工作的领导,完善联合推动机制, 建立质监、科技、经贸、外经、财政、出入境检验检疫、环境保护、农林、旅游等政府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的组织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建立由市分管领导牵头的无锡市实施技术标准战略联席会议制度,完善组织领导。

(二)加强社会公共资源的整合集成,充分发挥科技、质检等现有技术资源作为技术标准工作的基础平台作用。推进“人才、专利、技术标准”三大战略的协调共进,强化标准战略与专利战略的有机结合,充分利用专利技术和标准化工作的特点,将专利技术许可构建于技术标准之中,实现1+1>2的战略。引导各行业协会、标准化协会参与本行业相关的技术标准研究,建立适应无锡经济、产业发展要求的标准研究机制,在主要产业中拥有一批技术领先的技术标准,增强我市产业的综合竞争力。

(三)建立和完善相应的激励和资助政策,加大扶持和政策倾斜力度,保障技术标准战略的实施。

1.对于提出国际标准化组织标准研制项目,并作为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的,资助经费100万元;

2.对于提出国家标准研制项目,并作为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的,资助经费50万元;

3.对于提出行业标准研制项目,并作为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的,资助经费30万元;

4.对于提出省级地方标准或技术规范研制项目,并作为主要起草单位的,资助经费10万元;

5.企业标准化体系确认达到国家3A级的,奖励3万元,4A级的,奖励5万元;达到省3A级的,奖励1万元,4A级的,奖励3万元。

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只有创造良好的标准化创新工作的氛围和基础,才能逐步培育出在国际标准化舞台上拥有话语权的真正意义上的强势企业,使我市企业不但成为技术创新的引领者,更要成为规则的制定者,从而在国际、国内经济一体化的大格局中赢得先机,领先发展。

二○○六年四月四日

无锡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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