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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科委关于申报2006年度国家和上海地方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6-04-07

施行日期:2006-04-07

时效性:已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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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上海市委、市府关于市郊现代农业先行区建设的战略部署,为了做好国家科技部、财政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下简称:农转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结合上海地区实际发展需求,现将2006年国家和上海地方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报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食品安全

重点支持具自主知识产权的农产品农残精量快速检测成果的转化与商业化应用、取代抗生素用微生态“绿色”饲料添加剂的中试与批量化生产、食品安全信息系统的研发。

2、生物制品

重点支持具自主知识产权的基于微生物源的动物抗氧化剂、寡糖素植物活力剂、活菌肥、防治植物枯萎病和青枯病类农药、高比活广PH值酸酶、食用菌液体菌种和种子包衣材料的中试与产业化。

3、农业装备

重点支持具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一代低成本无糖速繁组培装置、区域化农业节水精量灌溉和精准农业专家系统、餐厨剩余物饲料生产成套设备与新颖温室覆盖材料的中试与工业化生产。

二、申报主体与支持对象:

农转项目支持农业科技成果与经济的结合,鼓励产学研结合;鼓励科研机构和大学通过创办企业的方式申报农转项目,企业为项目承担主体。农转项目支持的对象原则上参照国家科技部、财政部《2005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指南》,重点支持国家和地方重大、重点科技项目成果的转化,已获2005年度农转项目支持的企业今年暂不予立项。

三、进度要求

项目实施期限:二年;2008年6月30日前完成。

四、申报方式:

具体请从“上海科技”网(http://www.stcsm.gov.cn)上进入“网上办事”填写“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提交。

「备注:在线填写可行性方案时,“特征”请选择“专项”:“是否定向”选择“否”; “申报市科委计划类型”请选择“专项计划-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资金-农业成果转化”类别下进行申报」

五、受理时间和地点:

申报受理开始日期为2006年4月7日,截止日期为2006年4月28日。书面材料一式两份,邮寄至上海市火炬中心受理部(地址:钦州路100号2号楼305室,邮政编码:200235,联系人:陈捷、李明,联系电话:54065186,54065187)。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00六年四月七日

上海市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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