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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部关于商业教育若干问题的决定

发布部门:商业部(已变更)

发文字号:(83)商教字第10号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公布日期:1983-03-01

施行日期:1983-03-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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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二大把教育确定为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战略重点之一。我们要根据十二大精神,重新认识教育工作的重要性,真正把教育提高到战略重点位置上来,真正列入各级商业领导的议程上来,下决心抓紧抓好,从各方面关心和支持教育事业,力争使商业教育在近期内有一个较快的发展和较大的提高。为此,对当前商业教育的若干问题,作如下决定:

一、商业教育必须为商业工作服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围绕商业办教育,办好教育促商业,这是商业教育工作的根本指导思想。当前,商业改革的新形势,要求商业教育改革要同步行动。在学校建制、专业设置、办学形式、教学内容、管理体制、教学方法等方面,凡是不适应新形势的,都要破旧创新,进行调整、改革,使商业教育工作适应商业改革和今后发展的需要。

二、在机构改革中,商业教育工作要加强,不能削弱。现有的各级各类学校(包括高等学校、中专、技校和职工学校)一律不要撤并,需要调整时,待机构改革后,再合理调整其布局和专业;正在兴建的学校,应继续兴建,争取早日完工,投入使用。通过机构改革,要使主管教育工作的机构和人员得到加强和充实,下决心调一批文化水平较高,适合做教育工作的同志,充实到各类学校去。

三、进一步办好商业高等院校。今年内要完成部属高等院校的机构改革,根据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标准和有关规定,搞好领导班子的调整和建设。要把高等院校的基本建设列入重点项目,加快建设速度,尽快达到二万四千人的计划规模。要改变单一本科制,实行多层次、多形式办学,逐步扩大招收研究生,开设干部专修科、培训班以及夜大、函授等。要把学校工作的重点真正转移到教学上来,在坚持培养又红又专商业人材根本任务的前提下,进行高等院校的各项改革。

四、开辟干部教育工作的新途径,使它经常化、制度化、正规化。我部一九八二年十二月拟订的《关于加强干部教育和训练工作的意见》,各地认为,是符合实际的。应根据要求,及早作出规划,组织落实。部干部学校,要充分利用现有的校舍和办学条件,举办各种专业的中层领导干部训练班;在这个基础上,研究筹办商业管理干部学院。

五、加强部机关的干部教育和训练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中央党政机关干部教育的决定》,尽快作出全面规划,落实到司(局)、公司和个人,此项工作由机关党委主管,干部司、教育司、总务司密切配合。在机关党委内增设职工教育处,专管此事。

六、近一、二年内,把全日制学校(包括高等院校、中专和技校)布局搞好。这类学校,现在是数量不少,规模较小,布局不合理,发展不平衡。要有计划地把一部分条件较好的中专上升为专科,改变本科与专科比例严重失调状况。中专与技校原则上应当分设,不宜混为一校,并在本省、市、自治区范围内合理布局。没有达到计划规模的中专,要抓紧建设,扩大规模;各中专的专业设置要科学分工,改变一校专业过多,小而全的状况。目前,还有一些省没有技校,应有计划地组建,以适应培养技术工人的需要。

七、鼓励自学成才。对于职工教育,要特别提倡自学成才。给职工创造自学条件,帮助解决自学的困难。鼓励参加自学考试。凡考试及格,获得相应学历的,在使用和晋级上应优先考虑。要积极支持地方自学考试委员会的工作,紧密配合;必要时,可协助该委员会或在该委员会指导下,做好本系统职工的自学考试工作。

八、专业公司(局)要管教育。商业教育要从行政办学向企业办学发展,实行行政办学与企业办学相结合。各专业公司(局)要把本系统的教育作为一项重要职责,指定主管处(室)确定专人负责;要搞好本系统的人才预测,制定培训计划,指导本系统的职工教育工作。部属专业公司,应建立培训基地,承担全国性的一省、市、自治区不宜举办的干部职工培训任务;还可根据需要与可能,单独创办或与地方合办中等专业学校,逐步建立起具有本公司特色,为本系统服务的教育体系。

九、充实和提高师资队伍。各类学校都要采取多种方式,通过多种渠道,充实师资队伍。近几年内,部属高等院校新毕业的研究生和优秀的本科生,要优先补充师资;以较为优厚的待遇在社会上招聘;与科研、生产、业务部门签订合同,实行互聘制;允许教师定向流动。对现有教师要制定培训规划,区别对象,分类培训;开展国际交流,适当增加出国进修、合作科研、参加学术讨论等活动。

选择一所条件较好的中专为基础,筹建商业师范学院,为商业部系统各类中等专业学校和干校培养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师资。规模一千五百至两千人,争取一九八四年招生。

十、抓好教材建设。今明两年重点抓基础建设工作,集中力量完成本科、专科、中专、技校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制订、修订工作,并以此为基础,加以增删取舍,为其他各级各类学校所用。

要对教材体系和内容进行改革,及时吸取科研新成果;提倡个人著书,积极开展教材评选活动,推动和鼓励编写高质量的教材;适当引进、大力翻译国外教材和教学资料,为我所用。

部教材编审委员会要积极开展工作,并可在本系统聘请一些学术水平较高的人员,开展教材研究活动。

十一、对于社会上一切有利于培训商业职工的办学形式,我们根据需要与可能,积极帮助,大力支持。

十二、成立商业教育咨询机构。在本系统聘请专家、教授和长期从事教育工作的同志组成咨询组,研究商业教育工作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十三、逐步增加教育补助经费。商业教育基础弱,底子薄,仍处于创建阶段,应尽可能在经费上给予支持,打好基础。因此,各级商业部门都要把教育投资列入事业计划,每年除正常经费外,都要从利润留成、包干结余或税后留利中拿出一部分钱补助教育,并支持进口必要的教学设备和图书资料。

十四、各级各类学校都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一是系统的共产主义思想教育,二是日常的思想政治教育,这两部分教育互相联系,紧密结合。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和青年学生的政治积极性和学习生产积极性,抵制资产阶级思想腐蚀。各类学校和各企业单位都要熟悉教育对象的特点,针对他们的不同特点,确定教育内容和方法,把思想政治教育和文化、业务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今后要全面地考察教育成果,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又红又专的教育方针。

十五、加强对本系统教育工作的指导。当前,在商业教育战线,要进一步清除“左”的思想影响,落实知识分子政策,改革不适应商业工作需要的教育制度、教学内容、教学形式,建立一套具有我国商业特点的教育体系。为此,要加强调查研究,根据党对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结合我们系统的实际情况,制订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具体政策,督促检查规划、政策的执行情况。部每年要抓几次商业教育工作,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各级商业部门,在当地党委和政府领导下,进一步加强领导,使商业教育尽快地适应商业工作的需要,更好地为商业工作服务。

商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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