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1月31日,我部印发了《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课程计划(试验修订稿)》(教基[2000]3号),现将《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课程计划(试验修订稿)》(以下简称“课程计划”)的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1、课程计划中“体育和保健”课程名称更正为“体育与健康”。
2、为了促进学生身心的健康成长,各学校必须贯彻国务院批准印发的《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的规定,“每天应当安排课间操,每周安排三次以上课外体育活动,保证学生每天有一小时体育活动的时间(含体育课)”。
3、在学校安排的每周三次以上的课外体育活动中,应有一课时在体育教师指导下进行体育锻炼。
请各地按照上述意见,进一步加强体育与健康课程建设,并做好体育场地、器材设施的配备以及教育、教学的改革和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教育部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