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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

发布部门:江苏省教育厅

发文字号:苏教师[2001]79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1-06-20

施行日期:2001-06-20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市教育委员会(教育局)、教育工会;各普通高校:

为更好地适应“十五”时期江苏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自觉性,努力提高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现根据江泽民同志关于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坚持“以德治国”的重要论述,以及教育部颁发的《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基本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就加强全省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性

1“振兴民族的希望在教育,振兴教育的希望在教师”。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的教师队伍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关键,提高广大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是教师队伍建设最根本的任务。教师职业道德水平状况如何,关系到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关系到亿万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全民的素质和国家的未来。教育在跨入新世纪的今天,面对经济全球化趋势带来的各种思潮相互交错,相互激荡的考验;面对新技术革命和网络技术向人们提出的挑战;面对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济成份、经济利益、社会组织、就业方式等多样化的新特点;面对国际敌对势力对我“西化”、“分化”的图谋,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职业道德建设更具有重要性和紧迫性。事实表明,抓紧抓好师德建设,是教育战线落实“以德治国”方略的需要,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需要,是建立高素质教师队伍,促进教育现代化的需要。

2、多年来,我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工会、各级各类学校党政工团组织十分重视师德建设,特别是通过实施《师表工程》,大力开展师德教育,深入学习“师德规范”,评选表彰师德模范和优秀集体等多种活动,全省教师队伍的道德风貌发生了显著变化,涌现了一大批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精心育人,开拓创新的先进典型。广大教师教书育人、默默奉献的模范行动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赞誉。

3、对照新形势的要求及党和人民的期望,我省有少数教师在职业道德方面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有的在政治上信仰错位、信念动摇、信心不足;有的事业观念淡漠,缺乏责任意识,工作马虎潦草;有的对学生缺乏爱心,不尊重学生人格、歧视后进生,甚至对学生实施体罚和变相体罚;有的以教谋私,向学生或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钱物;有的唯利是图、弄虚作假、剽窃他人学术成果;有的参与封建迷信或赌博甚至邪教活动;还有的道德败坏,违法乱纪,甚至触犯了刑律等等。这些问题虽然发生在极少数人身上,但造成的影响极坏。它不但有损于教师的形象,也影响了教育方针的贯彻执行,影响了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固然有社会原因,但也反映了有些地区和学校对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师德建设,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措施不力。

4、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工会和学校要进一步加强“以德治国”方略和有关文件精神的学习,提高认识水平,充分认识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性、艰巨性和现实的紧迫性。

增强责任意识,将师德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紧密结合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际,结合教师的工作实际与思想实际,深入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把教师职业道德教育融于学校的管理之中,提高师德建设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要求

5、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要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江泽民同志关于“以德治国”方略的基本精神,以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依据,主动适应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主动适应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需要,主动适应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进一步使广大教师热爱教育事业,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充分发挥广大教师在教育改革和人才培养工作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6、经过“十五”时期的积极努力,我省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力求达到:以邓小平理论为重点的政治理论素养明显提高;适应素质教育需要的新的教育观、人才观、质量观普遍确立;以教育为业、奉献为荣,育人为本,助人为乐的价值取向广为认同;以德治教、以德修身,以德育人的行为准则自觉遵守;关爱学生、严谨治学、勇于创新的优良师风普遍形成。使广大教师真正成为学生钦佩的“灵魂工程师”,人民满意的园丁,社会称颂的楷模。

7、教师职业道德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理论、教育方针、教育政策、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心理健康等。当前,对教师要加强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的学习,增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心;加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理论的学习,提高抵制唯心主义、个人主义、拜金主义、封建迷信及各种伪科学的自觉性;加强教育理论学习,改变旧的教育观念,树立新的教育思想;加强教育法律,法规学习,提高教师依法从教的水平;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提高教师自身的心理素质。

8、认真贯彻落实原国家教委,全国教育工会制定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趴教育部、全国教育工会制定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试行)》和原省教委、省教育工会制定的《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试行)》。要求广大教师努力做到:

(1)端正方向。自觉地遵守四项基本原则和国家法律法规,坚决抵制伪科学和邪教组织对校园的侵蚀和渗透。

(2)敬业爱岗。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以改革创新精神搞好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严谨治学,精益求精,努力提高从事岗位职责的能力和水平,提高工作效率。

(3)教书育人。增强育人为本意识,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用正确的理论和观点教育学生,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开发学生智力,爱护和启发学生的探索精神和创新思维。

(4)热爱学生,增强尊重学生、爱护学生、保护学生的责任意识,建立民主、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爱护每个学生,特别是后进学生,关心学生在家庭的生活和社会的表现,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5)尊重同志。能够与不同性格,不同兴趣爱好,不同学识水平的教师和谐相处,互相学习,博采众长。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努力创设互敬互爱,奋发向上,共同进取的群体氛围。

(6)以德修身。严于律己,廉洁从教,作风正派、为人师表,遵守社会公德,注重家庭美德,追求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三、努力拓展师穗建设的工作思路

9、建立和完善学习制度。师德教育既要有基本的内容又要根据时代的要求和形势的变化,结合教师的思想实际,提出新的要求,在今后的一段时间内,各基层单位可采用专题讲座,师德报告会、案例分析会等多种形式,加强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学习,促进教师确立正确的职业理想、职业道德、职业行为,遵守职业纪律,掌握职业技能,要适当安排集中学习,加强交流,引导广大教师把学习理论和指导实践结合起来。鼓励中老年教师总结加强师德修养的经验,并积极推广他们的“为师之道”,达到相互交流共同提高的目的。

10、建立和健全教师职业道德培养培训制度。为提高未来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各师范院校要设立专门课程对在校学生进行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并将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渗透到相关课程中去。开展教师资格认定、新教师岗前培训和在职教师的继续教育,都要把师德培训列为必修课。培训任务由各师范院校,教育学院及定点的师训基地负责承担。在职教师的培训,原则上在暑期集训中作出安排,师德培训每年不得少于10个学时,并要进行书面考查,学习成绩填入继续教育证书,作为评聘教师职务的重要依据之一。各级各类学校2002年以前均要完成新一轮培训任务。

11.逐步完善师德建设的活动体系。各地要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广泛开展有利于促进师德认知、激发师德情感、培养良好师德行为习惯的创造性教育活动。各地区和各学校要根据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实际情况,通过多种渠道、多种载体,开展多样化的、寓意深刻的、有声有色的师德教育活动,以增强师德教育的生动性、实效性。如开展“社会尊师重教、教师回报社会”、扶贫支教、社会考察、师德演讲、新老结对、教学基本功竞赛,师德评价等活动,使师德教育具体化、形象化。师德教育活动还要积极争取学生家长及社会的参与,增强师德教育活动的广泛性,提高教师的光荣感、责任感。

四、完善师德建设的保障机制

12、建立健全师德建设的领导机制。教育系统各部门都要十分关心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要形成党委牵头,党委、行政主要领导负责,工会和共青团齐抓共管的新格局。加强对师德建设的领导和管理,将师德建设与整个教师队伍建设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实施,并积极创造各种必要的条件,使这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学校党组织要在师德建设中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和各民主党派成员要充分发挥模范作用,带头学习政治理论,带头学习师德规范,自觉遵守师德规范,以形成师德建设的良好氛围。

13、建立健全师德考核机制。从今年开始,实行教师职业道德年度考核制度。考核采用个人自评、学生争评、组织测评相结合的办法。考核结果列入个人档案,与年度奖励挂钩,并作为职务聘任、晋级晋职的重要依据。对引进的教师,要注重考察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素质,并作为引进人才的必备条件。学校领导对师德建设工作的重视程度和效果如何,要列入年度述职报告和群众民主测评的重要内容。

14、建立健全师德建设奖惩机制。今后将建立师德模范和师德建设优秀集体的表彰制度。省、市原则上每四年开展一次“师德模范”和“师德优秀集体”的评选表彰活动。县(区)和学校开展评选活动的时间由县(区)学校自行确定。对师德建设成效显著的单位要认真总结他们的经验,弘扬先进典型;对师德高尚、事迹突出的教师和集体,应组织报告会和巡回演讲,大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还应设立师德建设专项奖。今后严格实行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制,对师德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教师,一律实行缓聘或待聘;对严重违犯职业道德规范的教师要严肃查处,情节或后果严重的要依据有关规定解除其教师职务;触犯法律的应受到法律的制裁。建立教师职业道德领导负责制,层层负责,责任到人。一个单位在职业道德方面出现较严重的问题,要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情况严重的要给予行政处分。

15、建立和完善师德建设监督机制。各地、各校师德建设的情况要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并对上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提出的问题认真处理,及时汇报。各高等学校和县(区)应设立监督电话和聘请师德师风监督员,以加强社会监督。还应通过开展学生评教和向家长发放师德评议卡等方式健全日常监督制度。总之,要通过以上渠道,主动听取各方面意见,不断改进师德建设工作, 自觉维护教育的社会信誉,维护教师的社会形象。今后,省教育厅将每两年进行一次师德建设情况检查。

16、加强师德建设的理论研究。各地可依托市、县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或教育学会,针对师德建设的重点和难点,积极开展教师职业道德的研究工作。研究师德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师德工作的新机制和新方法,用以指导面上师德建设的深入开展,不断提高师德建设工作水平。

16、各市和各高等学校要按照本意见的要求,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制定贯彻意见,并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工会备案。

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教育工会
二OO一年六月二十日

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教育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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