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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省教育工会《关于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锡教发[2001]56号

效力级别:中央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1-09-05

施行日期:2001-09-05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市(县)、区教委(教育局、社会事业局)、教育工会,各大中专院校、成人学校、局直属单位、民办学校:

现将省教育厅、省教育工会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进一步提高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使广大教师真正成为学生钦佩的“灵魂工程师”,人民满意的园丁,社会称颂的楷模。

无锡市教育局
中国教育工会无锡市委员会
二○○一年九月五日

无锡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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