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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部门: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九府厅字[2003]2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2-12-31

施行日期:2002-12-31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共青开发区管委会:

今年是我省职称“评聘分开”改革的第一年,也是我市未获通过人数比例最大的一年,部分教师对有些政策不太理解,对部分评审收费过高有抱怨,对整个评审工作反映比较大,部分地方教师队伍中出现了一些不稳定的因素。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市物价、审计、监察、教委、人事等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分别对全市十二个县(市、区)中小学教师思想稳定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通过督查发现,我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中存在着一些明显的问题,既有政策方面的,也有基层具体操作方面的,如通过率比例问题、多收乱收费用问题等,成为当前影响教师思想稳定的主要因素。尽管在督查组下去前后,各地都进行了整改,有的县、区已退还了部分多收的款项,但相当部分的县(市、区)超标准收取的费用已经使用,有的费用已作为当地预算外收入进行了调控,多数地方仍在等待观望未予清退。

为了保持整个教师队伍的稳定,切实维护好我市稳定的社会发展环境和良好的改革开放大局,市政府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

1、站在稳定大局的高度,继续做好教师的思想稳定工作。

目前,各地评审结果的公示工作已接近尾声,加上春节将至,进一步做好教师的思想稳定工作显得尤其重要,各地必须要有更清醒的认识,站在稳定全局的高度予以充分重视,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对公示后出现的情况要积极稳妥地处理,对公示期内的举报情况要认真调查核实,逐一解决,坚决取消那些弄虚作假人员的资格,严肃纪律,保证公平与公正;各地要继续深入到基层学校,了解广大落评教师的思想动态,进一步做好对这部分教师的宣传解释和安抚工作。

2、坚决纠正超标准收费,限期清退多收的款项。

已经开始退款的地方要继续把多收的款项全额清退到有关教师本人手中,尚未开始退款的地方要清理造册,在2003年1月31日以前足额清退到位(退款金额情况详见附件)。清退款项包括:各种超标准收取的费用、自立项目收费和搭车乱收费、自愿变强制性的收费、并无发生的各种代收、预收的费用以及其它违反规定的收费。涉及内容包括高、中、初级职称评审、计算机培训、继续教育培训等。凡是对照标准不符合规定的收费,无论金额多少,不管是否进入专户或是已作开支,都必须一分不少、全额退出。这是当前维护教师思想稳定的一个强有力的措施,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指派专人负责这项工作,财政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做好这项工作,物价、监察、审计等部门要落实专人负责督促整个退款工作的完成。退款工作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市政府。

3、总结经验,完善工作,切实制止其他新的不稳定因素出现。

相对而言,今年我市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难度比较大,但也形成了不少经验,市人事、教育两部门对目前和明年两部分的工作,已经开始就进一步完善职称评审机制和方法进行研究,包括评委会人员组成问题、弄虚作假处理问题、骨干教师落选问题、工作经费返还问题以及专题向省里提供和反映情况与建议等。对涉及的收费项目和标准,物价部门要加大明码标价和专项检查的工作力度,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切实防止出现新的不稳定因素。

附:各县、市(区)收费及清退情况表

二OO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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