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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危房改造等项目工程建设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北政办[2003]12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3-02-13

施行日期:2003-02-13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市辖县、区人民政府:

2001年以来,我市共获得国家、自治区专款补助的中小学危房改造等项目共99个,计划投入资金3446万元,建设校舍面积70573平方米。自治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求,国家危改项目、水毁工程项目和国债项目要在2002年底前完成,基层教育项目要在今年3月底前完成。截止2002年12月31日,全市99个危改等项目全部开工,开工率为100%;共完成投资2649万元,占总投资额的77%;有38个项目竣工,竣工率为38%.国家危改项目、第一批国债项目已基本完成,第二批国债项目在建,水毁工程、基层教育项目建设整体进度均较缓慢。

为加快工程进度,确保工程质量,经市人民政府研究,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危房改造等项目工程建设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加强中小学危房改造等项目建设是各级人民政府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广大师生安全,切实改善基层办学条件,促进基础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现在教育工程项目已进入建设的最后冲刺阶段,各县、区政府要全力以赴抓好教育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和建设管理,一把手要亲自过问,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及时协调并解决工作当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务必按时按质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二、加强教育项目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及使用,确保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要严格执行自治区制定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实行资金专户管理,封闭运行,要指定一名领导作为资金专户的财会负责人,资金拨付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要避免因配套资金不到位而拖延工期的现象再次发生。

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全面加快工程进展,确保工程质量。未能按计划要求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的县、区要抓紧时间落实进度。未竣工的项目要规范运作,加快进度,确保质量。各县、区要就每个未完工的工程制定时间进度表,严格按时间表检查工程进度,全面推进工程建设。

四、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工作。教育项目工程竣工后,由县、区人民政府组织教育、计划、财政、建设、审计、设计等部门对工程进行验收,并负责将年度竣工工程验收材料汇总后上报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在审核材料的基础上,将组织有关部门实地抽查察验不少于总量40%的工程,形成年度竣工评估报告上报自治区教育厅。

二00三年二月十三日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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